现在很多人都会向银行借钱。常常会出现债务人还不起了,高压之下选择自杀。那欠的钱,该怎么处理呢?债务人自杀了,债务由谁承担的问题。每年都会有人因为债台高筑而自杀,不外乎以下原因:一是希望人死债消,不牵连家人;一是购买了商业保险,希望家人能得到保险公司理赔的巨额保险金。
银行根本就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也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高额信用卡的发放,银行是有些严格的审批程序。就算发放后,拥有者资金出现问题,银行也会在第一时间冻结他的信用卡,会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如果持卡人有遗产和法定继承人,就有遗产的继承人来还。在法律上,卡债也属于个人遗产的一部分,优先把债务还清,再就剩余的遗产进行分配。当然,持卡人的继承者也可以选择不继承。
如果持卡人是未婚、生前有财产的话,就由他的财产来偿还;如果没有的话,银行只能自认倒霉,把这笔欠款划入坏账中。对于这种现象,你们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