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特供”更要清除特权 实现社会关系的真正平等

作者:董文秀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12-10-27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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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供”现象,是物质匮乏的产物。随着改革开放以后经济的发展,198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就明确指出:取消对领导同志少量食品的“特供”(领导专用),固定供应点的所有食品一律按市价、按市民定量供应;价格和经营业务接受物价、工商部门的监督。然而,“特供”作为一项制度在中国已经废除了二十三载,可各式各样的“领导专用”在社会上还很流行。 

 

  现在的问题是,虽然有些“特供”是假冒伪劣商品,但毋庸讳言也有不少“真特供”。“真特供”不仅意味着产品质量更好的保证,更是一种特权的象征。精明的商家抓住了商机,这些“专供”和“特供”商品的出现,恰恰是当今有些官员根深蒂固的特权思想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投射。

 

  倘若从市场供应的视角来审视,商品安全可靠,应成为企业遵循的基本道德底线。如果在实施过程中搞特殊,把本应平等供应全体百姓的商品变成了少数人的特供产品,甚至专用产品,这不仅割裂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也不符合执政为民的理念。

 

  按照共产党人的宗旨,任何时候,官员与普通群众的生命权与健康权都是平等的,没有贵贱之分。唯有官员与百姓同喝“一瓶酒”,同吃“一个篮子”的菜,同用一种商品,才能共同感受到民生疾苦,体会到社会的冷暖,从而激发抓好各种商品质量的内生动力。

 

  从某种程度上讲,打击和清理“专供”和“特供”商品并不难,而隐匿在特供商品背后的特权思想,倒不是很容易彻底清除干净。有鉴于此,一方面,要摒弃“特供”和“专供”系列产品,真正把各种商品由“特供”、“专用”变成普供,我们的商品安全才有望得到根本性改观。与此同时,在打击“特供”、“专用”商品的同时,更要约束权力,比如通过限制三公消费,让“特供”商品没有生存市场。总而言之,期待服务于“特权”的“特供”,能早日随“特权”一块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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