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区医院三年内都将向市民提供中医药服务

作者:彭丹丹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12-10-30 18:40

    10月29日,北京市召开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启动大会,明确提出,本市将建立包括7家三甲中医院、16区县中医院和社区医院在内的中医服务体系,居民不出社区,就可享受到专业的中医服务。同时,本市将规范基层中药饮片的采购程序,避免居民吃到假药。


  为提高基层中医的服务能力,本市昨天正式启动建立三级中医医院和区县中医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帮扶机制,大医院的专家将在社区医院进行定期指导、技术培训、巡回医疗等。


  在结成的“一对一”对口支援关系中,广安门中医院、西苑医院、北京中医医院、东方医院、望京医院、东直门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7家三级医院分别与16区县的48家区县中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帮扶关系。


    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和国家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各区县政府分别签署了承诺书和责任书,三级中医医院和对口帮扶的区县基层也同时签署了责任书,明确了各级政府、各部门的职责。


  各区县落实情况将纳入医改绩效考核,每年度接受考核。

  

    北京市中医局局长赵静表示,中医药具有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多样、费用较为低廉等特点,因此本市将大力推广中医药在基层的使用。到2015年,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内的全市100%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均能为市民提供中医药服务 


  届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将根据要求配备中医类别医师,配置中医诊疗设备,运用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如针灸、推拿、拔罐、刮痧、贴敷等,向市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而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则须按要求配备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按照规定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配备中医诊疗设备,运用中成药、中药饮片或中医非药物疗法,提供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为保障中药质量,市中医局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采购程序,并委托配制制剂的医疗机构建立覆盖配制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体系,严禁假劣中药进入社区医院。


  北京市中医局要求,到2015年,本市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要达到中医药服务总量的35%


  随着中医药服务在基层的全覆盖,费用及能否报销也引起百姓关注。北京市中医局负责人介绍,中医类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全市参保人员的定点机构,参保人员可直接就医,参保人员在定点中医医院针灸科住院,以中医针灸治疗为主的,其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降低50%,治疗性中医传统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同时,本市将在制定新农合报销目录时,将治疗性中医传统诊疗项目和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畴,并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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