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召回条例升级 自主品牌将面临更大压力

作者:吕倩曦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12-10-31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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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审议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召回条例”),此举意味中国汽车召回制度从部门规章“升级”为法规。“召回条例”对汽车召回的相关惩罚额度大幅提高,未来,汽车企业在华因拒不召回将可能被开出过亿元的罚单。随着“召回条例”的落实,外资车企国内、国外差别待遇的做法将不得不做出改变,而对于自主品牌,有业内人士认为或将面临比外资品牌更大的压力。

 

    作为全球最重要的汽车市场,在过去数年,外资车企对中国购车者实施双重标准,在其他国家大规模召回汽车时,却常常以中国召回法律缺失为由,拒不召回或者少召回有问题的汽车。国内缺乏完善汽车召回管理制度日益成为重大的社会和经济问题。

 

    而就在“召回条例”发布当天,丰田汽车宣布,因电动车窗缺陷,将在全球范围召回743万辆汽车,其中,在中国预计召回近140万辆,召回车型包括凯美瑞、皇冠、RAV4等车型,是丰田主动在中国召回车辆规模最大的一次。

 

    很多业内人士认为,由于2010年丰田因“踏板门”全球召回近千万辆各类车辆的史上最大规模召回中,丰田强势拒不召回在华有质量问题的丰田汽车,丰田汽车总裁丰田章男来华道歉,也绝口不提召回问题车辆。而本次丰田全球大召回时,正面临在华日系车整体销量骤减的困境,“作秀”嫌疑很明显。

 

    但业内人士同时也指出,无论是否有作秀嫌疑,丰田敢在“钓鱼岛事件”不断升级的时间段中,在中国市场采取同步召回,说明丰田开始正视中国市场的呼声,此点值得肯定。相比之下,某些汽车制造商只在欧洲与北美召回,在中国却无作为,甚至刻意规避。以至于有人认为,“召回条例”发布,迅速做出反应的不应该是丰田,而是存在更严重隐患的大众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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