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召回条例两年难产

作者:靳小满 分类:房产-家电 时间:2012-11-20 15:30
优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运营编辑部

  在中国家电企业越来越多地参与全球市场竞争,并逐步从OEM贴牌为主的产品出口,到自有品牌为主的本土化营销的今天,本土市场“缺陷家电产品召回制度”的空白,也让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拓展过程中,触及家电召回条款时无法应对自如,甚至不清楚这背后到底存在怎样的风险和陷阱。


  日前,由万和为美国和加拿大客户贴牌生产的烧烤炉,因存在用户不正确安装引发的安全故事,由万和与当地零售商决定进行自愿性召回,购买这一产品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是否要求企业召回。万和电气副总裁宫培谦透露,“目前,在上述两国还没有接到消费者要求召回的诉求”


  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海外市场上,中国家电企业都亟待建立完善的品质监管和售后服务体系,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家电召回风险,特别是要避免在海外市场发展过程中的“政策风险”,冲击刚刚起步的“自有品牌”扩张道路。


  家电分析师张彦斌认为,“万和电气的自愿性召回,无疑也给国内众多家电企业在海外市场的拓展提了个醒,一旦遭遇产品质量问题,或者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引发事故,一定要查清原因、主动应对、合乎法规、尽快解决,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海外品牌的本土化营销”。


  令人不解的是,早在2010年7月就公开征求意见的家电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在经过长达2年多的征求意见后迟迟未能推出实施。


  今年年初,国家家电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专家鲁建国披露,“家电召回条例实施至少还要再等1—2年,主要是对于确定什么样的产品,在何种情况下需要召回,还需要通过一系列产品检测后来确定,不排除会在个别家电上先试点”。


  鲁建国则指出,“质检总局正在筹备召回技术规范的科研立项工作。由于颁布实施需要相关行政领导批准,牵涉部门多,周期自然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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