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区下凹式绿地须超半 用于滞留雨水

作者:靳小满 分类:房产 时间:2012-11-21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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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小区的绿地中,至少要有50%作为用于滞留雨水的下凹式绿地;立交桥等区域宜建蓄水池,削减洪峰。今起,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小区及市政工程雨水利用工程设计规范》开始在市规划委网站上公示并征求意见。


此次市规划委编制的《规范》中,对建筑与小区、市政工程中的城市道路等容易出现积水的区域、加强了雨水控制与利用的相关要求。


  《规范》要求,凡涉及绿地率指标要求的建设工程,绿地中至少应有50%作为用于滞留雨水的下凹式绿地。公共停车场、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和建设工程的外部庭院的透水铺装率不小于70%。这意味着,有着绿地率指标要求的住宅小区,绿地中须有一半以上是下凹式绿地。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称,下凹绿地要低于小区周边的地面或道路,下凹深度一般在5到10厘米。绿地内的植物则应选择耐旱耐淹的品种。


  而城市道路的绿化带也宜采用下凹式绿地。同时,住宅小区等新建工程硬化面积达1万平米以上的项目,应配建雨水调蓄池等设施,每万平米硬化面积要配建不小于50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硬化面积不足10000平米的项目,则宜按一年一遇24小时降雨量(45毫米),配建雨水利用设施。该负责人表示,小区的雨水入渗系统不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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