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快递员泄露客户信息因成本监管不力

作者:武耀强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12-12-01 10:18
优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运营编辑部

  有报道称,快递公司员工私下买卖单号盛行,每个单号卖0.4至1元,收寄人姓名、地址、电话等隐私随之泄露。根据修订稿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违法泄露在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快递从业人员不得违法泄露在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违反相关规定,邮政管理部门会对快递企业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在我国的快递市场,大型民营快递多靠加盟壮大,总部对加盟公司的管理控制力度较小。尽管每家快递公司都明令禁止快递员泄露客户信息,但由于监管成本过高,监管也变得有心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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