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签订认购书和合同需谨慎

作者:武耀强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12-12-01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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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购房者无过错开发商应退定金,对于购房中的这些纠纷,最高人民法院有专门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不能归结于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双方对合同的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销售方应向购买方退掉定金。“对于过错的认定双方可向法院举证,最终由法院来判定。”针对这一司法解释,现在一些开发商也变得“很精”,会特意在认购书中增加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已经知道合同条款内容,并愿意按照条款内容去签订合同,“如果没有看到这一条,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发生纠纷,就会很被动。”律师说,因为这个条款是对购房人的权利的约定,所以认购书中要有突出的标示。一些开发商也会在售楼部中公示购房合同,“签订认购书和购房合同时,购房者一定要仔细看清楚里面的内容,不能凭销售人员引导或者承诺,在还没有搞明白内容的情况下就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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