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的概念及有哪些类型

作者:郭立闯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12-12-05 17:02
业财融合服务中心 - 未找到部门

    原始凭证,亦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原始凭证是填制记帐凭证或登记帐簿的原始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核算资料。各单位在经济业务发生时,不但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还应该将原始凭证及时送交本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专职会计人员,以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原始凭证有多类方式,按来源可划分为: 
   (1)外来原始凭证。由业务经办人员在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如供应单位发货票、银行收款通知等。 
   (2)自制原始凭证。单位自行制定并由有关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工资结算单、收款收据、销货发票、成本计算单等。 
如对方没有运输发票,可到税务部门或运输管理部门代开。如己付款而又未取得对方的发票,可采用搬运劳务费方式进材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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