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指大连两家俱乐部传来的两份文件五处不合规定

作者:彭丹丹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12-12-10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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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小组研究了大连两家俱乐部传来的两份文件,一是大连实德俱乐部退出明年中超联赛的函,一是大连阿尔滨俱乐部收购大连实德俱乐部文件,这算是大连方面的正式意见,还配有两家俱乐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但是根据足协的规定,两家俱乐部取消中超资格或是转让,必须准备双方股东签字的关于转让或取消的董事会会议纪要、俱乐部申请、营业执照、股东身份证明、财务报表以及各种俱乐部文件,为此足协在12月8日召集两家俱乐部召开了紧急会议。

  上周五出席本次会议的除了工作组成员外,有大连足协和两家俱乐部的代表,代表大连足协参加会议的是大连市足协秘书长郭军,还有大连实德总经理林乐丰[微博]和大连阿尔滨俱乐部总经理李明。会议上马成全首先向俱乐部明确说明,大连阿尔滨俱乐部收购大连实德是不符合规定的,因为在《中国足协俱乐部股权转让规定》中明确规定,两家同一级别的俱乐部是不能相互收购的,否则视为关联关系来处罚。因此,两家俱乐部未来的合作方式必须作出调整,这是足协处理此事的一个基本前提。

  另外,工作小组表示,大连两家俱乐部提交的报告必须按照 《中国足协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足协运动员身份和转会规定》、《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股权转让规定》以及《中国足协职业俱乐部准入标准和监管办法》四份文件中的规定来准备,必须提交详细的文件约二十多份,大连实德和大连阿尔滨两家俱乐部目前提交的这两份文件远远不够。足协明确提出了提交的文件内容,其中大连实德必须首先要取消中超资格,在取消中超资格后,大连阿尔滨才能收购大连实德的“空壳”俱乐部公司,收购都要按照四个文件提交要求。

  工作小组向林乐丰和李明提出了提交的文件种类和数量,且指出了已提交的文件的五处不合格的地方。第一,是足协要求大连实德取消申请必须提供俱乐部股东的董事会会议纪要和股东签名,但现在只提交了一份取消中超资格的报告,没有俱乐部股东会的签名。在工作小组的会议上,周明等足协律师提出这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二,工作小组要求大连阿尔滨“收购”文件中必须提交财务报表和资金证明,必须出示这些能够证明大连阿尔滨有资质和资金收购大连实德的凭据,没有收购凭据则口说无凭。

  第三,两家俱乐部出示的营业执照均为复印件,这是足协不允许的,足协要求两家俱乐部必须带上原件来办理取消中超资格或是转让,中超俱乐部转让这样的大事件如果只是某一方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太不慎重。

  第四,在大连阿尔滨提交的收购报告中罗列的3.3亿元收购资金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用来偿还大连实德集团的债务,足协表示大连实德集团的债务与大连实德俱乐部转让毫无关系,应该分开核算,而不该合计在一起。

  第五,大连实德俱乐部球员的转会规定也需要提供队员转会资料,这是两家俱乐部合并必将产生的一个问题,但是大连实德没有提供任何队员的资料或表格,大连实德俱乐部即将成为自由身球员的转会资料如果不交给足协办理相关手续的话,这些队员未来将因为缺少手续而面临失业,这不是大连阿尔滨一家的问题,还关系到所有大连实德队员以及觊觎实德队员已久的那些中超中甲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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