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不允许叫业主钉子户

作者:杨冠雄 分类:房产-业主展示 时间:2012-12-12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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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处理好原业主的关系,不管是选择原地回迁的还是选择货币补偿的,都要尊重和满足业主的要求,我们内部不允许叫‘钉子户’,我们叫‘困难户’,他有困难,你得想办法去帮他。”近日,在“对话佳兆业——中国旧城改造高峰论坛”上,佳兆业集团执行董事兼集团总裁金志刚提出旧城改造要平衡六大方面的利益关系。

 

    谈及旧城改造,“强拆”、“钉子户”等恶性事件的新闻不绝入耳,由于旧城改造涉及利益方范围广,在政府、开发商的另一面,业主或普通市民则显得弱势,双方之间的博弈与抗争愈演愈烈,这在全国各个城市都是难以避免的问题。不过在金志刚看来,这些粗暴案例的根源在于没有平衡好各方的利益,没有妥善分配好利益。

    我们也看到很多粗暴的案例,使得社会大众把旧城改造简单等同于拆迁,把拆迁简单贴上黑色的标签。”金志刚认为要考虑社会、经济、资源与环境效益,他现场列举出六个方面的利益,分别包括原业主、普通市民、社区、环境、历史文化和开发商。首要的就是要保证原业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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