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7日晚,云南省纪委宣布楚雄州州委副书记、州长杨红卫被“双规”。据纪委通报,杨红卫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先后收受贿赂人民币1011.09万元、美元13.8万元、港币3万元、澳元1万元、贵重物品折合人民币95.98万元;经查,杨红卫及其妻在昆明、个旧、弥勒等地有房产17套,在澳大利亚墨尔本有房产6套;作为楚雄州政府姚安灾后重建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红卫在姚安县“7·09”地震恢复重建工作中失职,对灾后重建房质量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对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违规、土地使用违法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杨红卫还吸食毒品,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人民币35万元。杨红卫是目前所知落马厅级官员中涉嫌吸毒的第一人,也是楚雄彝族自治州建州53年来,第一个落马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