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规定
■ 企业(公司)名称应由以下部分依次构成: 行政区划 + 字号 + 行业或经营特点 + 组织形式
■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
■ 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
■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
■ 企业名称不得含"帝"、"总统"、"大和"等封建、殖民、资本主义不良文化色彩的内容。
■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相一致。
■ 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行业所从事行业的(例如"实业"、"发展"),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2、 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3、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标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 实业公司要求(暂时):1、市局注册资金需达到301万元,区分局需达到100万元;
2、经营范围需含有生产、加工项目,未有厂房的可以先成立公司后设分支机构生产。
建议:如何给企业取名?
名称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缺一不可。比如广州市林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为行政区划,林鸥为字号,监理咨询为组织形式,其中起主要识别作用的是字号,即林鸥。行政区划的不同级别也对应着相应的企业性质,以广州市为例,所有的公司均可以冠“广州”或“广州市”为行政区划,而个人独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只能用下一级行政区划,如广州市天河区**经营部。
由于企业经营所需,需要冠以中国或大行政区名,如西南,则需要向国家工商局提出申请。
问:独资企业,可以冠名为公司或中心吗?
答:不行。因为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而公司是法人,中心是非公司法人,所以非法人不得使用属于法人的字样,如“中心”、“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可以在“厂”、“经营部”、“店”、“工作室’等字样中自由选择。
参考:http://www.zcbas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