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晋等五省市实现ETC联网 司机可不停车缴费

作者:范莹 分类:汽车 时间:2014-01-02 15:06
优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运营编辑部

2013年12月31日,京津冀鲁晋五省市实现ETC联网,一卡通用,司机在该区域内高速公路可实现不停车通行缴费,由系统后台完成通行费的跨省(市)结算。从市交通委获悉,本次联网是实施全国ETC联网的第一步,明、后两年,将集中实施相关技术改造,分批扩大范围,力争在“十二五”末实现全国联网。



不过,由于本市电子收费应用较早,一些老号段速通卡须经过升级后才能享受五省市畅行,其中包括速通卡(编号开头为11010808、11010745)以及对应的电子标签(编号开头为11010747、11010808、11010909)。如果没有升级,目前软件版本仅支持在京津冀范围内使用,在山东、山西联网区域无法以ETC或人工刷卡的方式交纳通行费,须以现金全额支付通行费。

为方便市民出行,速通卡发行单位将为上述速通卡用户提供免费升级服务。用户也可通过同步推出的以旧换新优惠活动,更换全新电子标签和速通卡,完成升级。与此同时,将按照区域联网规定要求,实现用户车辆牌号、车辆所有人与用户卡的绑定,专车专用。车辆行驶在ETC车道时,系统会自动将标签内的车牌号与速通卡内的车牌号进行比对,如果一致则正常通过;如果不一致,车道会报警,司机须以现金形式全额交纳通行费。为避免用户排队等候时间过长,公司将以短信方式通知用户升级。

算账用ETC单车通过省58秒

从市交通委科技处了解到,1条ETC收费车道相当于4-6条人工收费车道的通行能力,北京市现有的412条ETC收费车道,使路网收费处理能力每小时增加24万辆,明显提升了收费站的通行能力,有效缓解了交通拥堵,提升了路网整体通行效率。与人工收费车道相比,单车通过ETC车道的平均延误减少58秒,2008年至2013年,所有ETC用户总延误减少约890.56万小时,极大地节约了道路使用者的出行时间。

提醒办理升级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升级时,用户须携带速通公司发行、系统可识别、为发行状态且外观良好的速通卡及电子标签及原开户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原单位介绍信,驾驶拟办理升级业务车辆前往速通公司21家营业厅办理(货车用户除外)。单位用户同时携带车辆所有人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车辆行驶证原件。个人用户同时携带车辆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车辆行驶证原件。市民可到营业厅现场办理,也可通过预约电话或网上营业厅办理预约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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