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不过三代”的家族企业发展魔咒

作者:丁俊龙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14-01-14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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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是历史最为悠久的企业形态。但放眼全球,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仅仅为25年左右,家族企业在生命周期上也逃不出“富不过三代”的魔咒。据粗略统计,有30%的家族企业可以传到第二代手中,这其中,只有不到2/3的企业能够传到第三代,而后,大约13%的企业能够传到第四代。

中国家族式私营企业的平均寿命更短,它们以更快的速度产生、消亡。家族企业到底存在哪些优势?又存在哪些先天的缺陷?家族企业和现代企业之间又存在着哪些相同和不同之处?家族企业如何接班?

家族企业的前生今世

现代著名企业大多发端脱胎于家族企业,有些甚至现在仍然是家族企业。只不过他们迎合了当今世界改革、开放的潮流,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这些成功家族企业的企业文化,特质是洋溢着大家族式的人性温情,同现代企业管理并行不悖。

世界范围内,80%以上的企业属于家族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中有37%由家族所有或经营。家族企业在全世界几乎所有经济发达的地区中,大都居于主导地位。即使在美国,家族企业也是经济的主导力量:一半以上的企业属于家族企业,家族企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0%;在“《财富》500强”企业中有超过1/3的企业是家族企业或是由家族企业发展而来;世界上最成功的一些企业就是从家族企业发展而来的,如强生、福特、沃尔玛、宝洁、摩托罗拉、迪斯尼等等。

世界最大的家族企业是美国的沃尔玛,2012财年沃尔玛共实现销售收入4469.5亿美元,全球最大最富有的华人家族企业是李嘉诚的长江实业及和记黄埔。

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家族企业的发展与壮大的速度也出人意料。究其原因,“我爱我家”的信念是家族企业成功的最主要因素,也是使家族企业表现好于非家族企业的关键原因,这种信念体现在家族企业发展的方方面面。维护家族团结和财富的共同愿望是家族企业能同仇敌忾、齐心协力。这种共同愿景是一般企业很难达成的。

事实证明,在那些家族成员占有董事会和管理层席位的公司中,即使出现严重分歧也能迅速达成共识。沃尔玛董事会成员约翰·沃顿说过:“沃尔玛对于其家族而言,与其说是财富,还不如说是一种信任或是每名家族成员都将对其负责的遗产。”这种使命感和责任心是保证家族企业历久弥坚的内在因素之一。

因为多数家族企业领导人都是企业名副其实的“主人”,且希望将企业交给子女继承,因此他们会集中精力推动长期战略,而不是像职业经理人那样更关注下一个季度的业绩。有人曾描述家族企业是“小气鬼”,因为在短期内他们很少会向股民派发红利,也很少向其他产业扩张。

家族企业把资金的大部分都投入到企业主流业务的发展,这方面的数字往往比那些非家族企业高出很多。例如控制德国宝马汽车公司的匡特家族,在上世纪90年代,始终坚持在企业行业的主流方向发展,而与此同时,另一家公司戴姆勒·克莱斯勒则进入了国防和航空领域。最后的结果就是,宝马公司十几年来依然是高档轿车的龙头企业,而戴姆勒·克莱斯勒在合资后很快解体。

“富不过三代”的家族企业发展魔咒

家族企业也有自己的独特难题,就像葡萄牙谚语“富裕农民、贵族儿子、穷孙子”说的那样,全球家族企业普遍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就是——“富不过三代”。

《胡润百富》曾发布一个“胡润全球最古老的家族企业榜”,全球100家家族企业荣登榜单,第一名是著名的日本大阪寺庙建筑企业金刚组,传到第40代,已有1400多年的历史。100家长寿企业主要集中在欧洲、美国和日本,最后一名也有超过235年的历史。但是在全球数以万计的家族企业中,这种能传承百年的企业只是凤毛麟角。尤其对那些在家族企业中占绝大部分的中小企业来说,在这一问题上比大型家族企业面临着更大的危机。

欧美家族企业决不会因为自己是企业的“主人”,而过于强调对企业的日常管理权。如果“接班人”不适合接管企业,他们也会选择职业经理人来进行企业管理,或者采取“托孤”的办法,建立一个由律师、银行家及职业经理人组成的团队协助继承人管理企业。

然而在亚洲,很多国家深受儒家文化影响,更注重血缘和亲缘的联系,董事会的主要交椅被家族内部的成员占着。企业所得利润也会被用来设立兄弟姊妹公司,以分配家族产业给不同的子女,而不是分给股东群。从某种意义上说,亚洲家族企业的管理层结构更像一本盘根错节的家谱,这也是为什么亚洲家族企业“富不过三代”现象尤其严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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