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副教授生二胎被开除 计划生育何时人性化?

作者:范莹 分类:资讯 时间:2014-01-19 00:32
优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运营编辑部

2013年11月19日,华南理工大学给予副教授蔡智奇开除处分决定,理由是“超计划生育二孩,情节严重”。12月2日,蔡智奇递交申诉材料。2014年1月16日校方回函称,其申诉理由不成立,维持原有开除处分决定。

“超计划生育二孩”竟有“情节严重”的定性,这实在是一个新鲜和荒唐的说法。超计划生育情节严重也是有的,可那只能是多胎超生的情形,而即使不考虑蔡智奇第一个孩子在美国出生,其“二孩”也是超生中情节最轻的,根本扯不上“情节严重”。

公务员乃至官员群体尽管饱受诟病,但在计划生育方面无可指摘,因为这真正是一条“带电的高压线”。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违反规定超生的公务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人社部和监察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也有同样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针对超生从第四级起罚,这与官员严重渎职而常被警告相比,严厉程度显而易见,但是对犯罪行为尚且不能滥施刑罚,对违法的超生也不能无视情节滥施开除。

进一步说,依照国家计生委《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夫妻双方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国外生育或者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回中国内地后不予处理。即使这只是蔡智奇的一面之词,他只是说曾在美留学2年左右,妻子陪读期间育有一女,其妻是否满足在美连续居住一年的条件则有待厘清,但是他的长女出生后入美国籍,一个美国人,是不可以被中国的计生政策考核的。即使其长女并未加入美国籍(这只是假设),因为“超计划生育二孩”并非“情节严重”,仍旧不能施以开除处分。

看来即使退到最后的底线,这个处分也不能成立,而校方称“定性准确,处分恰当”,真不知其依据何在,而“情节严重”之说,想必是其自知开除不妥而编造理由。荒唐处分起因于街道计生部门的超生定性,校计生办为之恐慌,不做具体分析而盲从,为避免“影响我校2013年的计生考核”,建议对蔡氏“作自动离职处理”,连其读博士的妻子也要撵走,时任党委副书记批示同意,这是脚踏血泪追求政绩。

校方或许以为“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但没有个人利益就谈不上集体利益,更不要说,集体利益有时只是谋私的遮羞布,譬如打着城市发展旗号的野蛮强拆。从更大范围说,蔡智奇超生案再次表明,计生已经沦为某些部门生财之道,为了利益最大化,对国家计生委的规定也置之不理,计生改革刻不容缓。


当前用户暂时关闭评论 或尚未登录,请先 登录注册
暂无留言
范莹推荐
版权所有:拓荒族 晋ICP备1700247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