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财政收入主体 部分城市超50%

作者:小拓 分类:房产 时间:2014-01-29 00:03


财政部日前公布2013年全国财政收支情况,去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0.1%,其中,中央财政收入增幅为7.1%,地方财政收入增幅为12.9%,增幅均为六年以来最低。值得注意的是,在财政收入结构中,受房地产成交较为火热的影响,来自房地产链条上的税收占到全部税收收入的15%,可见土地财政仍是最大支撑。

与往年不同,此番财政部除公布土地收入、房地产业税种收入之外,首次公布了房地产营业税收入、建筑业营业税收入、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收入。2013年,在一般税种中,房地产营业税收入达5411亿元,增长33.6%,建筑业营业税4315亿元,增长16.5%,房地产企业所得税2850亿元,增长25.1%。

在几个税基主要为房地产的税种中,契税收入为3844亿元,增长33.8%,土地增值税3294亿元,增长21.1%,耕地占用税1808亿元,增长11.6%,城镇土地使用税1719亿元,增长11.5%。上述房地产相关税种的收入增幅,均超过2013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10.1%的增幅。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地方政府性基金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1万亿元,同比增长44.6%。刷新2011年3.15万亿元的历史纪录。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坚挺,带来土地投放增加,而随着土地储备的减少,必然带来土地价格上涨,土地出让金必然增加。

“上述数据表明,房地产仍是财政的主要支撑。”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在全国地方财政依然只能依赖土地的背景下,地方政府不太可能对房地产下重拳调控。

土地财政成因已久,且多为外界诟病。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土地出让金收入基本划归地方政府,实践过程中逐渐演变成地方的第二财政。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土地收入在地方政府本级财政收入中占了较大比例,一些城市甚至超过50%。

同济大学财经研究所所长石建勋认为,“土地财政”的收入模式虽然为地方政府聚集了巨额可支配财力,带动了区域内投资增长,进而推动地方经济增长和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间接维护了目前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但同时,地方政府过分依赖土地收入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不仅带来了城市规模的无序扩张和土地资源浪费,引发了房地产价格暴涨,地方经济结构畸形发展,也带来了地方政府负债居高不下,债务风险不断攀升。

“现有中央地方财政体制下,地方事权多而财力小,缺少税源,不得不借助变现土地资源发展经济。”石建勋认为,围绕破解“土地财政”难题,未来的改革应在稳定税负的大前提下,一方面可以通过进一步调整、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收入划分,提高地方的分成比例,来增加地方的可支配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应培育和建立以消费税、房地产税等为主体税种,以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等为辅助税种,以企业所得税为分享税种的地方税体系。


当前用户暂时关闭评论 或尚未登录,请先 登录注册
暂无留言
小拓推荐
版权所有:拓荒族 晋ICP备1700247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