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北前首富兰世立又频繁出现在舆论的视线里。从频繁接受媒体专访到2月19日的新闻发布会风波,这一切都在提醒人们兰世立终究是个不甘寂寞的人。其实,作为一名商人,兰世立很善于利用媒体,高墙内的四年,从2011年2月状告民航东南局到2011年9月举报时任武汉市副市长袁善腊,一次次的焦点,不但没有让公众忘记他,相反其曝光率更高。
在回答为什么要举报武汉副市长袁善腊时,兰世立的回答很简短:“为了生存。”短短四个字的背后,倒是透露出心中的恐惧与不安。这种切身的感受不只是兰世立,恐怕多数的中国企业家都有所体会。2013年的“企业家安全感调查”显示,70名企业家中选择“非常焦虑”的比例高达42.86%,而选择“不焦虑”的企业家则只占1.43%。没有安全感带来的直接选择是,45.71%的受访企业家有移民的打算。
安全感,是一个这两年在企业家群体中特别流行的词语。有关安全感的争论,从线上到线下,在这个群体里从未停止。那么,什么是安全感?依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要有多个层次。从最基础的饮食男女的生理需要,到爱与自由的自我实现,而安全感居于其间,是仅次于生理需要的第二层次的需求。对企业家来说,他们的安全感就是不必担心自己的经营行为因政府政策变更而产生风险。
企业家群体这种惴惴不安的心态,不只来自于个体的感受,更是源于“惨烈”的现实。以兰世立的东星为例,当东星快速发展并顺风顺水的时刻,恰是兰世立跟政府最甜蜜的日子;而当东星陷入困境时,其举步维艰与政府官员的暗中作梗也不无关联。也难怪兰世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落后地方,老板再大,一个处长都能把你搞死。当然,从兰世立出狱后的报道来看,他未必吸取了这点教训。
对于民营企业而言,不可能不跟政府打交道。即使企业不主动去接触政府,政府也会找上门。政府直接、间接的控制资源,对于资源的分配,目前还缺乏完善的规则,使得政府与企业目前形成一种潜规则式的政商关系,破坏了规则的运行。当政商之间的规则缺失发展到极限,就是重庆打黑过程中对于民企的“掠夺”。除了“重庆事件”对企业家的蓄意侵害震惊中外之外,游走在灰色地带的民营企业家同样面临着风险。湘西曾成杰案即使如此。
著名战略管理顾问谢祖墀曾经写道:中国的经济发展到现在,摸着石头过河说了几十年,政企关系还远未厘清,政出多门,行政之手的直接干预在经济实践中广泛存在,与民争利也屡见不鲜。大的经济发展方向虽然明确,但多有玻璃门,保护国企本身的结构定位优势的同时,也保护了部分游走于灰色黑色的寻租交易和中饱私囊。指导经济活动的法律理念滞后,行政命令过多,相关部门林立,实际操作灵活度又高,这种种因素叠加,让很多情况下,企业家感觉自己像是政府部门手中的行货。特别是在一些诸如民间金融这类法律规定模糊、经济实践又长期默许的地带,企业家接连东窗事发让整个企业家群体兔死狐悲。
2012年,张维迎在APEC峰会上发言表示,中国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因为政府干预、潜规则太多,中国尚未接纳国际通行的市场规则,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远未确立。市场经济有三个基础:自由、产权,企业家精神。三者不存,中国就不可能建立真正的市场经济。改革开放为中国人带来了一定的个体自由权利,但特权还未真正远离,产权还未确立,企业家精神更是缺乏,因此中国需要制定明晰的社会规则,政府和企业都应遵守。
首先,必须规范政府权力的行事规则,建立明晰的政企关系,明确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明确政府的管理边界,真正做到让官员的归官员,商人的归商人,行政的归行政,市场的归市场。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全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即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其次,必须完善法律制度和执法环境。从条文法的角度来说,中国法律对于经济活动的规定不可谓不细,只不过当这些法律运动到实践中,有的过于陈旧,有的内容含糊,甚至还有相互抵触。而且,相对恶劣的执法环境人为造就了大量的灰色地带和给权力带来了很高的自由裁量权。尤其是在“企业家原罪”这柄达摩克利斯之剑下,企业家更易人人自危。所以,必须从法律理念到执法环境重申法律规则的严肃性,以保证经济和社会的稳定。
从国际经验来看,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能够“在商言商”,有赖于建立一个成熟的经济体系,而归根结底是需要一种秩序。中国目前离世界主流规则和秩序还有距离,还需要进一步的建设和完善,如未来通过经济体制改革,真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这将会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创造巨大的空间,而企业家们也真正的可以实现“在商言商”。事实上,规则的确立不但能让企业家感到安全,也能让全体国民感受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