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两会:民企关注目光有哪些

作者:丁俊龙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14-03-03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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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代际传承得到重视

国外的企业家是老中青三代都有,我国的企业家多是在改革开放时出现的,这些人如今都到了五六十岁,民营企业家这几年整体将面临代际传承的问题,这是我国特有的现象。

提案《关于高度重视民营企业代际传承的建议》正谈到了此问题。据调查显示,未来5~10年,我国将有80%的民营企业进入交接班阶段,其中有95%的民营企业选择代际传承,民营企业传承的高峰期正在到来,且恰好与全面深化改革期以及经济社会转型期相互叠加。

可是,民营企业接班人培养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政府对此问题的重视不够,培养机制尚未建立,民营企业本身也缺乏规划,创一代把企业传承给接班人时,更注重股权结构、客户资源、政商关系等交接,忽视商业文明、企业文化、企业家精神的传承,企业发展缺底蕴,企业家成长缺土壤,使一些“富二代”难以成为“创二代”。此外,职业经理人体系也不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提案中还提到了“富二代”的成长环境堪忧。涉企三乱屡禁不止,索拿卡要屡见不鲜,对企业家的强制措施屡屡发生,尊商重商的环境远未形成;民间投资“玻璃门”、“弹簧门”久打不破,公平公正的市场体制远未建立,严重挫伤了企业接班人二次创业的热情。少数媒体对“富二代”个别负面事例无限放大,加剧了阶层之间的矛盾和对立,影响了民营企业接班人的成长环境。

为此,该提案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尽早为民营企业接班人制定长远规划,建立健全培养机制,作好“硬件”交接的同时,突出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企业家精神等“软件”传承,同时积极完善职业经理人体系,着力优化成长环境。

此外,其他提案中还围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才队伍建设和权益维护等内容提出了加大民营企业私有财产保护力度,确保民营企业家在国内安心创业守富,废止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和抽逃出资罪等罪名,修改《刑法》相关条文促进财产权同等保护等。

监管互联网金融成为提案

呈爆发之态的互联网金融也成了提案中关注的对象。在《关于规范和引导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的提案》中,提案者认为,从政府的角度看,货币的流动性及其规律将与以往会有所不同,互联网金融作为媒介的融资交易基本都游离于金融管控外,对传统的数量调控方式会形成挑战;从企业的角度看,相关管理文件和准入限制缺失,行业参与者良莠不齐,竞争无序,征信体系不完善,征信机构服务范围有限。

为了保护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建议中国银监会及地方金融监管服务机构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类金融机构等创新型金融组织的调研和监管,要求相关企业对其金融产品进行相关信息报送,对其经营状况进行定期风险评估,等等。

不仅如此,还应尽快将各类创新型金融服务机构纳入征信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这要求推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广泛开放,使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互联网金融等服务机构获得基本信用信息,使此类金融机构了解掌握服务对象的资金安全状况,并且完善公共信用平台。

同时,鼓励对电子商务机构积累的互联网金融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和商业开发,建立市场化的信用体系,形成良性发展。另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实现风险分担。

中小企业融资依然是难题

“钱荒”问题也成了提案中的热词。庄聪生表示,“钱荒”是影响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银行的“嫌贫爱富”,民营企业的“钱荒”问题多年存在。

提案的数据表明,90%的民营企业在发展中最大瓶颈是资金紧张,最大的困难是缺钱,在企业家座谈会上,如何解决资金困局是谈论最多的话题,讨论气氛也最热烈。但是,民营企业融资难度大,尤其是占比99%的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大,约60%的民营企业在银行贷不到款,他们面临着资金使用成本昂贵、资金链断裂风险增大等问题。

原因在于资本的逐利性导致资金错配和资金套利:一面是银行缺钱,股市缺钱,中小企业缺钱;另一方面却是货币的供应量充裕,不少大型企业大量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游资仍在寻找炒作的概念。此外,民营企业“先天性不足”和银行“过度”强调资金的营利性和安全性,导致的“嫌贫爱富”也是重要原因。

为此,提案建议民营企业要苦练“内功”,拓宽融资渠道,运用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等方式,吸收民间资金转为投资,抓住国家推出的“新三板”政策的机遇,优秀中小企业要创造条件上市融资,大胆尝试融资租赁。同时,金融机构不要忽略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地方政府也可适当的“真金白银”相助。

在关于民间资本要激活“造血输血功能”的论述中,除去建议大力发展民营金融机构、积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之外,特别提到了要积极并且规范发展P2P网络借贷平台。P2P网络借贷平台是民间借贷信息化的产物,放大了客户群,打破原有的“面对面”的借贷模式,提高了信贷市场对社会闲散资金的配置效率,活跃了民间金融,有效缓解了个人投资难和中小企业贷款难。

企业应从源头控制PM2.5

两会召开前夕,全国三分之一的地区刚刚从一场长达7天的雾霾中解脱出来,PM2.5高居不下,让8亿中国人遭受着污浊空气对健康的侵害。在探讨雾霾原因的讨论时,部分企业的违规排污行为和落后产能被指让环境承担重压。

全国工商联的大会发言中着重提到了《关于从源头防控和降低PM2.5的建议》。其中提到,PM2.5的主要来源是日常发电、工业生产、汽车尾气排放等过程中经过燃烧而排放的残留物,目前我国高额的汽车保有量促使原油加工量增加,燃油大量消耗,而我国目前使用的燃油标准远远达不到清洁化环保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造成我国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同时,传统的化石能源如煤炭等的使用以及城市建筑扬尘也是产生空气污染物的主要原因。

从源头防控和降低PM2.5的重点在于积极推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煤的洁净燃烧和控制城市建筑扬尘。

在国外,从源头防控和降低PM2.5的第一策略就是通过立法提高检测标准,同时推进超高清洁能源的发展,对于煤企业和城市扬尘予以严格控制。而在我国,虽然我国燃油标准及排放标准不断完善,但清洁能源成本过高及相关部分与企业执行力度不够,造成低标准燃油依然大量存在;其次城市周边的煤化工业企业对煤的燃烧和排放标准管理不严,导致PM2.5的排放超标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而且在我国大部分城市及新农村的建设中,房地产开发密集,未能较好控制建筑扬尘致使PM2.5增高。

我国亟须出台更为严格的管控政策,并扶持和发展清洁能源产业链。包括加大清洁能源的使用力度,规范煤标准和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严格治理建筑扬尘,规定施工区域的PM2.5值。

在具体的提案中,建议将石材废渣废料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综合利用废料名录,扶持太阳能光热发电产业发展,将生物柴油纳入油品流通领域,培育高效秸秆收集运输行业,积极培育电力储能,支持民间夜间环境保护和星光旅游活动等。

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限制多

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涉及全国亿万老人的养老问题仅靠政府的力量远远不够,必须需要民营资本介入。可是,此次相关提案反映走访中的现实是,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仍然存在诸多政策和体制的障碍。

首先是政策上的限制。例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大多银行把民营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国家福利设施,不能抵押贷款,增加了民间资本的运营成本和开办风险;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虽然可以享受政府补助和优惠政策,却不能分红,资产也不能收回,只能是做公益事业,使得民间资本参与积极性不高;一些地方存在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保报销政策的各种限制。

其次,一些政策“好看不好用、好看不能用”。例如,国务院2011年曾出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其中在用地、融资方面予以保证,但是现实中各地因建设用地指标紧张且优先用于工业企业或城市建设,很多养老项目因无土地指标而搁浅,银行要求养老机构贷款提供优质抵押资产和稳定的现金流,使得这些机构基本无法贷款。而那些为民营养老机构提供的床位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水电气优惠均无法落实到位。

另外,“用人难”一直是困扰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重要因素。据统计,90%以上的民营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严重缺乏,待遇不高及社会地位低下使得人员“招不进、留不住”。

养老服务业的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加之现阶段老年人实际消费预期和支付能力有限,使得民间资本参与的意愿不高,必须以政府政策来撬动民资向养老服务产业流动。

提案者希望,落实养老服务业的相关政策,加快养老服务人才的建设,并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的,推广养老机构的公办民营之路,即让政府从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变为监管者,政府解决土地资本,让民资轻装上阵致力养老服务和市场运营,同时发展养老地产和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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