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将实施

作者:任波 分类:资讯 时间:2014-03-14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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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新规能否成为消费者维权“尚方宝剑”?】消费者要有网购“后悔权”了。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这意味着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将从电商的自律行为上升至法律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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