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决定调整助学贷款资助标准

作者:郭雅玲 分类:教育 时间:2014-08-27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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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新闻网报道:8月26日上午,教育部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我国《2013年学生资助工作发展报告》及2014年学生资助政策调整情况。



据相关教育新闻了解: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光明介绍,2013年全国学生资助总额为1185.15亿元,比去年增加59.07亿元,增幅为5.25%。其中财政拨款占68%,确保每一位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为进一步实现教育公平,自2014年7月起,对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政策资助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

一是将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二是将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由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0元,调整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三是将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四是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与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挂钩,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全国平均资助比例应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各地区、各高校资助比例应与本地区(本高校)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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