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经适房延期十月交房 拿钥匙先弃违约金

作者:孙雪 分类:房产 时间:2014-08-27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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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对谁来说,买房子都是一个家庭的大事,而交房那天也将是全家人最高兴的一天,可就在青岛的一个经适房小区在延期十个月后终于肯交房,但交房是有条件的,必须得先签署一份自愿放弃违约金的声明。对此,业主觉得开发商是逼迫自己放弃索赔的权利。房产新闻咨询律师称,开发商此举违反合同法,业主可拒绝接受,继续索赔。

近300户业主,违约金达200多万

2012年5月,青岛市民齐先生花了25万多元,在金沙路购买了盈秀花园小区一套69平方米的房子。小区部分楼盘属于青岛建设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合同约定交房时间是2013年10月30日,但到了约定的交房日期后,开发商并未交房。




从去年11月到今年上半年,齐先生和邻居多次找到开发商询问,但对方迟迟不承诺何时交房。直到两天前,业主才陆续收到开发商发的交房通知函,承诺将在8月26日交房,这比当初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推迟了十个月。值得注意的是,开发商要求业主除了缴纳物业费和垃圾清运费等费用,还必须签订一份“自愿放弃违约金声明”,才能领钥匙。

“这份声明就是逼迫我们业主自愿放弃对延期交房的补偿。”收到这份声明的业主陈涛(化名)称。陈涛告诉我们,按照合同规定,开发商若违约,需按每天赔偿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进行赔付,“延期十个月算下来每户得有7000多元钱,而现在经适房的业主共有292户,得赔200多万元。”

多人签字放弃赔偿,开发商却否认

24日,我们来到位于金沙路的盈秀花园小区,小区并没有完工,门口有几名工人正在紧张地赶工。由于24日是周末,开发商青岛盈秀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办公室没有开门,售楼处只有一名男性值班人员。我们上前询问业主收到的放弃违约金声明一事时,这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清楚此事的详情,“那上面没有盖公司的章,就不是我们公司发的。”

对此,业主陈涛认为,“他们肯定不能在声明上盖章,否则容易被人抓住把柄。”陈涛告诉我们,为了顺利领到钥匙,目前他得知已经有十多户邻居在这份声明上签了字。

开发商违反合同签了字也可索赔

“因为我们是经适房项目,买房的人大多背负着很大的经济压力,很多人在外面租房子住,还有人急等着结婚,大家都拖不起,开发商逼得人家没办法,只能先签了合同拿到钥匙再说。”陈涛对今日房产新闻说说,很多业主认为这份声明有失公平,不想答应开发商的条件,但不得不签字。“我们收到通知后曾经一起去找开发商讨说法,但他们工作人员回了一句‘就是这么定的,爱上哪儿告上哪儿告’。”

“开发商与业主已经签订了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又强行额外增加条款,这侵犯了业主的权利,是无效的。”曲志亮认为,业主在正常拿到钥匙的同时,可以不接受开发商的这一附加条款,拒绝签订“自愿放弃违约金声明”,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条款,支付所欠的违约金。此外,曲志亮认为,对于已经在声明上签字的业主,如果能证明是在被迫的情况下签的字,也能继续向开发商索赔。

对于开发商的做法,青岛润珠律师事务所律师曲志亮认为,如果业主反映的情况属实,开发商的行为就违反了业主自愿的原则。为免除自己赔偿的责任,让业主放弃索赔违约金的权利,还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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