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教育新闻网报道称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高考分类考试初步奠定了基础。1999年,高等学校加速扩大招生规模,此后连续6年,招生量和在校生规模一直保持较大的增长幅度,而以后的近10年间,每年的招生规模仍然在不停地增长,高等教育达到了大众化水平。困扰考生的“短缺教育”——上大学难的问题解决了。
与此同时,高等教育出现了明显的分层趋势。第一类大学,是少数精英式培养模式的院校,即所谓研究型或学术理论型大学;第二类是大量以提高素质为主的所谓应用型本科高校;第三类是直面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导向类学校,即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三类高校的培养目标不同,培养方式不同,当然需要有不同的考试内容、考试方法和招生方式与之对应。显然一张试卷包打天下式的考试,难以满足高等教育多层面的需求,造成功能性缺失。
分类考试则弥补了这个不足。它具有分类选拔目标、分类针对性的测试结构,是高等教育资源与考生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方式,因而成为高考改革带有方向性的首选目标。
《实施意见》对分类考试的设计,可以理解为横向和纵向两种分类方式。
据教育新闻网报道,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这是一种大类别的分类考试方式,可以理解为对应学校层次的横向分类考试方式。
纵向分类在本科院校招生中,体现在不同考试科目的组合上,由统一高考和不同学科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合而成。高校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中确定2科,并提出等第要求,考生在6科中自选3科,将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由此构成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即简称为“两依据,一参考”中的两个依据。
这是高校和考生双向选择的过程。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和等第的要求,不同学校和不同专业采取不同的科目组合形式,对考生进行带有专业倾向的选择。考生选出自己的优势学科,结合自己的性向特长和职业理想,填报自己心仪的学校和专业。
《实施意见》对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试招生方式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纵向分类方式。高职教育直接面向劳动岗位,专业特点鲜明,专业教育的差异更为突出,因此更有必要实施分类考试。
近些年全国多个省市对高职院校的分类考试已有相应的实践探索,例如,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单考单招测试、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采用的“笔试+面试+实践操作”考试、北京的“高考+会考”招生、有条件注册入学等,都是基于职业分类和高职院校专业分类的分类考试形式。这些探索为考试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实践基础,《实施意见》的发布将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与社会人才市场的对接。
分类考试改革的方向,体现了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以学生为本的对个人选择权的尊重。
现代的高等学校发展除加大了差异之外,大学专业之间也显出更大的带有学科类别的差异。
在上个世纪80年代高等教育资源匮乏时,高考录取率约为20%左右,能够进入到大学学习的人的确是佼佼者,通常在学习能力上完全可以胜任以国家需要为主的个人专业安排,个人的兴趣爱好归于从属与服从地位。
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后,更多地着眼于让学生学习最适合的专业,追求教育过程和结果的公平胜于追求教育起点的公平。高考的目的是通过测试,在考生和学校之间建立一种既有利于考生发展,又有利于学校长远发展的有效的教育资源配置方式,让学生在最适合学的专业发展个性潜能,让学校招到最适合学习本专业的学生。
教育面对的是人的世界,《实施意见》将高考改革落脚在“人”的发展上,从关注分数转向关注个体成长,为了人的全面发展而考试,在考生和学校之间建立一种双向有利、长远、有效的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形式。这也是此次考试改革最大的亮点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