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 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目前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怎样的?新的政策会给贷款者带来 哪些利好?
1.公积金贷款利率不打折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魏处长对房产新闻,太原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的是国家规定,和央行限贷政策松绑没有关系。但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本身就很低,首付仅需要两成即可,且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4.5%,5年以内的贷款利率是4%,比商业银行打折都便宜。
商业银行贷款首付起码在三成或三成以上,而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基本都是基准利率6.55%。
举个例子,以贷款40万元、期限20年为例,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4.5%,月还款额为2500元,还款总额60万元,利息总额20万;而商业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55%,月还款额2994元,还款总额71万元,利息总额31万。
2.异地买房可用公积金
新政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魏 处长表示,在太原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无论是外地户口还是本地户口,在外地购房都可以向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但需要注意的是,所 购买外地房屋由于无法在太原市办理抵押,异地购房贷款担保方式仅限采用太原市房产抵押和质押担保。如果是散户个贷业务,应自贷款受理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贷款审批,这10个工作日不含因个人征信、签署合同、办理担保等因素所占用的时间。
3.二次贷款限制取消
新政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同时,新政指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魏处长介绍,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的缴存职工,都可以贷款买房,且并不限定这个家庭购买的是否为首套房。
4.取消多个收费项目
新 政指出,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以此减轻贷款职工负担。魏处长表示,保险、公证、强制性机构担保等 收费在太原本来不存在,太原的政策一直都是较为宽松的。在各类收费中,争议最高的当数强制担保费。太原早已明文规定担保贷款采取自愿的原则,绝对不强制收 取。
今日房产新闻指出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房产抵押、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售房单位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担保公司担保、质押担保、公积金质押六种方式,并不存在强制性机构担保,所以机构性强制担保费用是不存在的。
另外,抵押贷款需要进行房产评估。据悉,由于购买商品房办理产权需要一定时间,借款人需要评估的房屋主要以旧房和二手房为主,目前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研究取消新房评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