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年古琴传承人毓璁向媒体证实,国家文化基金的文化干部近期曾多次主动与其接洽,鼓励她申请青年扶持基金。据介绍,这笔扶持基金的总额十万计,如果经评估项目前景可观,则核准金额有逼近百万。“这在过去是不可能的。”她曾考虑接受美国、日本等国的邀请移民,因为这些国家有着相对完善的非遗扶持政策,届时掌握多种中国传统古谱翻译技术的她,可以安于工作室内完成这份历史赋予的传承责任了结心愿。
走样的“非遗”
据另类文学获悉,2001年,昆曲作为中国的第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抢救、保护昆曲,从2005年开始,国家每年投入专项保护经费1000万元,截至2009年,已实际投入5000万元。
自2006年起到2014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35.14亿元用于非遗保护,其中30.4亿元对地方开展1372个国家级非遗项目、1986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保护工作予以支持。截至2013年底,各省共公布了9647项省级非遗项目,认定了7713名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并通过省级财政予以不同程度的经费支持。
不过,包括中国昆曲申遗稿起草人、苏州昆剧传习所所长顾笃璜先生,以及《中国昆曲大辞典等昆曲工具书编委朱复先生等在内的专家们,多次表示,最痛恨各种打着非遗传承旗号,一边骗取国家扶持基金,一边行破坏非遗传承脉络之举。
据网络文学了解,其时北昆的演出版,其实是花80万元,请来南昆代表,江苏省昆剧院(下称“省昆”)胡锦芳教授的。也就说,观众们看到的“北昆”代表作,不知不觉已经被置换成“南昆”作品。
而胡锦芳却告诉媒体人,一方面,到她手里的连各种名目的补贴都算上,也没超过20万元。另一方面,胡锦芳则发现,即使她想将自己所学南昆的精华倾囊相授给北昆的学员,北昆的学员却总要以“北昆有北昆的特点”为由拒绝接受胡锦芳这个老师的意见。“我也气不过,真不明白她们不认同我的传承还请我来做什么?”
与北昆传承同脉的王世宽则为北昆辩称,通常在我国一个院团或者个体申请扶持基金项目,所能获批的金额往往比较小,因为主管部门会认为人力物力需耗不大,而如果需要外请省昆来合作传承,则显得动用了地跨南北的两个演出团体的很多人,这样申请起来名目也显得庞大,可以获取的扶持基金也就更多。本来一个团申请只给50万元,两个团绑在一起就可以申请100万元了。而在中国行政拨款划拨的潜规则下,一般部委层级划拨出50万元的资金,经过层层划拨与截留后,到达地市级文艺团体的金额最多仅能达到25万元,而到达区县级演出团体后往往可能不及10万元。为了多拿到些经费,院团这样做,也是可以理解的。
传承人补贴糊涂账
2015年两会期间,李延声、赵卫、赵葆秀等25位全国政协委员拿出的调研结果是,云南腾冲有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年仅能收到3000多元。因此委员们建议,调高国家非遗传承人补贴至3万元/年,并保证能够全部发放到非遗传承人手中。
截至2014年底,我国共确认了1372个国家级非遗项目、1986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保护工作予以支持。截至2013年底,各省共公布了9647项省级非遗项目,认定了7713名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文化部下发的《关于开展2014年度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媒体发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而据前文化部长王文章介绍,2010年以前文化部规定的对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的补贴为8000元/年,2010年起上调到1万元/年。
不过,文化部非遗司的官员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的工作人员均向媒体证实,文化部规定的1万元/年只是针对国家级传承人,而省级以下的非遗传承人补贴则各地方自行裁定,从文化行政单位的财政拨款中统一支出,但国家财政会对应这一支出适当增加财政拨款。例如,河北省文化厅副厅长彭卫国告诉媒体,河北省省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从2012年开始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而山西省文化厅的规定是,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每人每年的活动补助为8000元;北京市对市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补助标准则与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补贴相当,为1万元/年。浙江省文化厅和省财政厅制定并下发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贴实施暂行办法》,明确从2007年起,对列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省文化厅命名的省民间艺术家和其他在民间艺术传承、发展中有突出贡献且生活艰难的民间老艺人实施专项补贴,对年满65-69周岁的每人每年给予3000元的补贴,年满7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年给予4000元补贴。
事实上,不仅在中国没有一个完全条框清晰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贴标准,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相关条约和文件中,媒体也未能找到对非遗传承人补贴的绝对标准。
一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方二级官员介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虽然约定将对缔约国的非遗保护提供财政和技术的援助形式,包括在必要时提供低息贷款和捐款,但是也未对于个体非遗传承人每年的绝对补贴标准进行细化规定。
在日本、英国等世界多国,也有类似的对非遗的保护政策,例如英国的皇家音乐院不仅请中国的古琴演奏家李祥霆作为客座教授前去交流还专门为其建立了工作室,并予以优厚的待遇。而日本则认同非遗传承人身份等同于大和民族的公家贵族。同时,世界多数国家普遍对非遗传承人实现户籍开发,作为非遗传承人从申请到拿到美国绿卡最慢半年,最快一个月;而英国等对移民管制较苛刻的国家,也对非遗传承人入籍开放绿灯。
但是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却处于市场经济转型中的边缘弱势群体,他们因为无力提供质押贷款的不动产和信用保证,很难获得银行贷款,没有无息、贴息的优惠政策扶持,使原本就困难重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项目,大多在高成本、高税费、低收入、低回报的困境中步履维艰。
对此,文化部非遗司的一位副司长表示,由于文化部的职能划分问题,中国很难做得更多。但下一步,去行政化改革将在非遗传承的扶持工作中开展。未来文化部干部将效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些做法,允许跳开原来经行政部门逐级申报申请的惯例,鼓励个人或客体直接申报。
非遗传承人每年的补贴毕竟是杯水车薪。因此文化部正在考虑的文化金融化或者是可行之举,在联合国的扶持方式中,除了捐助款外,也有提供低息贷款;通过多重资金注入资助的方式。未来,非遗传承人整理出的非遗传承特色语言文献将被投资方负责回购,而在传承方面,将尝试推广按传弟子人头进行补贴的方式。
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多位研究人员却对上述文化部人士所言的改革方式表示茫然:“去行政化、放开申报是合理的,但是实现对非遗保护实行金融化改革,则难测福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