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当地微博“东莞学生部落”发帖称,“东莞外国语学校事先没有告知校服的价钱,发了校服后才告诉同学们价钱,属于先斩后奏,同学们看到价格纷纷表示穿不起!”据教育资讯获悉,有调查显示,该校发放的校服有12种不同季节的衣服,共有18件,费用需2180元。校服价格由东莞市教育局联合多部门招标确定,将在今年东莞市直属中学执行。
中小学生要不要统一购买校服,教育部早有明确态度。据中国教育新闻网报道,2006年初,教育部出台文件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明确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向学生免费提供。但基于城市很多中小学都有统一校服的实际,允许城市中小学购买校服,“但必须是在经济条件允许,学生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其实,遍翻各相关法律法规,强制学生购买校服并无法律依据,只是停留于行政意见和红头文件中。
但是,由于“增强集体荣誉感”的行政意愿和或有的利益关联,很多地方将“自愿”演绎成了“统一自愿”,且校服采购“丑到爆”,质次而价高。抛开个案腐败不谈,就普遍意义而言,校服采购已经跌入了逻辑怪圈。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弗里德曼曾提出“花钱办事”的四种模式,其中:花别人的钱,干别人的事,就会既不注重结果也不注重节约;花自己的钱,干自己的事,便会既注重结果也注重节约。事实上,校服采购就是“花别人钱办别人事”,结果与节约不可能双赢。
购买校服并不涉及财政资金,也不属于政府购买设备或服务,依据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校服招标,本身就存在争议。事实证明,即便是校服公开招标,“花别人钱办别人事”的结果也并不让人满意。所以,整饬校服采购的种种乱象,要么让掏钱的学生和家长拥有足够的话语权,变成“花自己钱办自己事”的模式;要么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部分,由公立学校免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