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在校的大学生无视法纪,利用熟悉校园的优势,将黑手伸向自己的同学。21岁的白某是一所一流高校的本科生,曾是县里的中考、高考状元。但从今年6月至8月间,白某先后在本校和其他高校的自习室、宿舍、操场等地,趁人不备盗窃多台笔记本电脑、摄像机、书包、现金等物,疯狂作案十余起。案发后,公安机关对白某宿舍进行检查,发现其所盗窃的财物全部存放在自己宿舍的衣柜内并未销赃,总涉案金额达9000余元。
刘某今年32岁,以前有过三次因盗窃获刑的经历,可谓是一个惯偷。去年年底开始,刘某将作案地点锁定在各大高校的食堂,因为食堂人多,学生们忙着打饭吃饭,注意力比较分散。语言文化大学的女生王某成了刘某第一个下手的对象,监控录像显示,刘某排在打饭的队伍中寻找下手对象,他几次排到窗口时没找到下手对象,就回到队尾重新排。只见他贴近王某,迅速从王某外套右侧的口袋里,掏出了一个黑色的物体,随即转身离开。王某事后发现,自己的iPhone4手机不见了,立即报案。根据检方指控,刘某用这种手段先后在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等学校食堂作案7起,都是选择在早中晚餐时段。盗窃包括4部苹果手机在内的7部手机和mp3,涉案金额2万余元。
在昨天庭审时,刘某只认可最后一起人赃俱获的盗窃行为,而对前三起没有起获赃物的指控予以否认,“我去语言文化大学是去见网友的,没偷。”而另外三部在其住所起获的手机,刘某辩称是一名男子盗窃后寄存在他手里的。公诉人表示指控有监控录像为证,面对法官的询问,刘某无法自圆其说,但就是不认罪。“刘某患有严重的牛皮癣,导致找工作困难,才走上了盗窃的犯罪道路。”刘某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称,虽然录像上有刘某从事主身上拿出物品的画面,但不能证明物品就是手机。公诉人建议对刘某在4年6个月至5年6个月之间量刑,法官未当庭宣判。
白某交代,他从小就有小偷小摸的习惯,经家长教育后,戒掉了该恶习。上了大学之后,无人约束,加之日益繁重的学习压力,比如拿奖学金、考托福等,其又开始有盗窃的习惯。虽然每次盗窃之后都很后悔和自责,但白某感到这样可以释放压力,越发难以控制住自己。白某的父母、学校老师和同学反映,白某平时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经常拿奖学金,只是性格有点内向,对于白某的盗窃行为,他们都深表痛心和惋惜。目前,白某已被海淀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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