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排省公共财政专项资金为债务重的高校还债,通过土地置换等奖励政策帮助高校清债。经过2年来多种政策帮扶,“压”在山东省78所省属和市属高校身上的120.2亿元债务已于今年11月偿还完结。
近几年,全国范围的高校扩招、扩建风潮中,山东省各类高校校园面积扩大了5.4倍;固定资产总值扩大了16.2倍。但沉重的债务问题逐渐成为制约高校和高等教育发展的一大瓶颈。在2011年初,山东省仅省属高校的贷款已达160亿元。10个月后,山东省初步确定了78所省属和市属高校面临120.5亿元债务的问题,并计划在2年时间内为这些高校化解债务。
为了帮助高校还债,山东省先后制定了扣回举债学校奖励资金;减少该校的招生计划、停止受理院校升格及学位点建设申请等惩罚性措施。在两年时间当中,济南大学、青岛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等49所省属高校先后通过土地置换、校区置换的方式偿还银行贷款。而高校主要领导未完成化债目标将被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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