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不再办理婚登证明 涉台公证等除外

作者:吴超富 分类:财经 时间:2015-09-16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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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财经新闻昨日获悉,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民政部:不再办理(无)婚登证明 涉台公证等除外


民政部门不再办理婚登证明

民政部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规定,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通称的“单身证明”。

有媒体曾于今年5月26日报道全国多地网友质疑“带国徽的结婚证不管用”,吐槽有结婚证还要办证明一事。

将衔接好此类证明取消开具事项

今年8月,浙江一大学学生刘铭毕业后到新单位报到入职,单位通知他在办理入职手续前需要开具一份“单身证明”。刘铭称,单位的理由是办理户口迁移和集体户口挂靠需要开具这类证明。

财经资讯了解,需要此类证明的还不止毕业生入职。在北京东城区工作、准备买房的黄女士反映,售楼人员向她解释称,“单身证明”也可用于证明所购房产为婚前财产。

民政部门规范此类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减轻老百姓的办事。但由于涉及贷款、买房之类的事项确实需要“单身证明”,今后老百姓需要开具此类证明时怎么办?

“民政部门不给开,对方又需要,那怎么办?不能把老百姓搁中间吧。”据财经资讯了解,民政部门将会协调各方,衔接好此类证明未来如何开具或取消开具等相关事项,但目前如何执行,需要等到本周民政部相关信息发布后才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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