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补缴社保购房资格审核不予认可

作者:王丹丹 分类:资讯 时间:2012-12-18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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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关于“北京限购政策疑似松动”的消息再起,纷传补齐5年社保即可通过建委审查,拿到购房资格。实际情况到底如何?17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外发布消息明确,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同时重申:非北京户籍家庭以缴纳社保方式申请在京购房资格的,应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在京缴纳社会保险,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

 

     2011年2月16日,备受关注的北京市落实“国八条”具体政策措施揭开面纱。当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限购令是新一轮楼市调控的重要内容。北京此次明确: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需5年社保或纳税证明,同时要求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弄虚作假将受查处,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相关政策从文件印发次日起实施。

 

    住房限购政策实施以来,北京实行“家庭承诺-企业初审-部门联审-登记复审”四道把关的购房资格审核机制。相关部门一直严格联审购房申请家庭缴纳社保情况。截至目前,全市以“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保”为审核条件的申请家庭共2.73万户,占全市申请家庭的5.6%;其中2.18万户通过审核,审核通过率79.8%,实际购买住房的1.47万户,占全市购房数的5%。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重申和明确缴纳社保的认定标准,是北京完善购房资格审核机制的一项举措。认定标准更加细化、明确,有利于家庭判断自身是否满足“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的条件;同时,对审核中不再认可社保补缴,也有利于保障正常缴纳社保的非本市家庭的购房需求,防止少数不法机构和个人以此非法获利。消费者须按照要求如实申报,如实提交审核材料,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房协秘书长陈志认为,这次北京重申和明确购房资格审核中“缴纳社保”的认定标准,是完善购房资格审核、细化政策规定的一项常规举措,并不意味着政策调整;从数据上看,以缴纳社保条件购房的家庭在全市购房家庭的占比仅为5%,对市场影响较小。从北京房地产市场的实际特点看,坚持调控政策不放松、遏制投资投机需求将是长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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