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1岁的大学生李翠去世前,签署了遗体捐献书。最终,她的角膜给两位患者带去了光明。一年多过去了,时至今日,李翠的亲属们仍在为她的事情奔波。“捐献遗体时,河南省红会一名工作人员曾承诺今年清明会将李翠的名字刻在福寿园的功德碑上。可现在功德碑上仍没有她的名字……”李翠的堂哥李钊告诉媒体。
承诺为什么没能落实?事情卡在了哪个环节呢?媒体为此展开了采访。
家属质疑:一年多了,名字怎么一直上不了功德碑?
据中国教育新闻网报道,2014年3月初,年轻的李翠被确诊为肾癌。在生命的最后一个多月里,乐观、开朗、坚强的李翠写下了一页页充满阳光的“微笑日记”,最后时刻,她对家人说:“如果我没了,把我的器官捐献了吧,用作医学研究。”
由于癌细胞的扩散,李翠有血管的器官都无法被用于移植,最终她决定捐献眼角膜和遗体。
“这是她所有能捐的。”李钊说,2014年4月9日6点21分,李翠离开了这个世界。7点,河南省眼库的工作人员取走了她的眼角膜。随后,省红十字会遗体捐献中心的工作人员也赶到医院,准备接受遗体。但在遗体捐献后的处置问题上出现了一些分歧。由于未能达成一致,李翠的遗体在医院太平间内停放了100天后由家人火化,安葬于福寿园。
今年9月,李钊再次来到新郑龙湖镇福寿园。在一个花坛下,安葬着妹妹的骨灰。虽然觉得这对于妹妹来说是个不错的归宿,但他心里依然有疙瘩不能解开:“妹妹的名字为啥不能刻在福寿园的功德碑上?”
他所说的功德碑,位于福寿园的河南省红十字纪念园内。园内有两块纪念碑,一块是器官捐献功德碑,一块是遗体捐献功德碑,共刻有上百位捐献者的名字。“妹妹的角膜捐献后,省红会的人来家里探望时曾说,眼角膜救了两个人,不管遗体捐不捐,会在2015年清明节前把李翠的名字刻在福寿园的功德碑上。可直到现在,我们也没看到妹妹的名字刻上去……”李钊说。
官方回应:角膜不属器官,名字无法上功德碑
对此,福寿园的工作人员表示,省红会每年都会提供一份名单,他们会按名单把名字刻上功德碑,“如果碑上没有,那就是红会没有把名字给我们”。
相关教育新闻消息,9月14日上午,媒体和李钊一起到省红会询问情况,该会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说,眼角膜移植由省眼库负责,建议到省眼库看看有没有把捐献者名单报过来。
“我们从没有、也不需要向省红会提供眼角膜捐献者名单。因为红十字会并不负责眼角膜的捐献工作。”在河南省眼库,当初为李翠做眼角膜摘除手术的工作人员杜晓峰说,省眼库归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与红会没有隶属关系。
杜晓峰说,眼角膜并不属于人体器官,而是人体组织。“换句话说,眼角膜捐献与器官捐献是两回事。就算我们给他们(红会)提供角膜捐献者名单,他们也不会把名字刻在器官捐献功德碑上。”
杜晓峰还表示,目前河南省眼库还没有设立专门的眼角膜捐献者功德碑。
9月22日,李钊以及李翠的四叔李志勇再次来到省红会,见到了当初与李家人联系的省红会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的负责人毕部长。毕部长也说,眼角膜属于人体组织,不属于器官,“我们立的是器官捐献功德碑和遗体捐献功德碑,眼角膜是人体组织,所以不会刻(捐献者的名字)”。
对于“把李翠名字刻到功德碑上”的承诺,毕部长说:“我肯定没说过这样的话。如果其他人说过类似的话,我在现场也进行了解释,肯定会说明情况的。”
毕部长说,关于为角膜捐献者立碑悼念的想法,他们也一直在积极呼吁并推动,但目前还未落实,“我们还在向上面反映此事”。
专家观点:不能拿学术概念将捐献者区别对待
“对于我们家属来说,现在再去纠缠眼角膜算不算人体器官,已经没有意义了。我们只是觉得,在功德碑上刻个名字怎么就这么难?”李钊认为,捐献者的精神和情操都是一样的,即使是单纯捐献角膜者,也应被纪念和缅怀。
媒体还为此专门咨询了专家。郑大四附院眼科专家陈刚表示,按照严格界定,角膜属人体组织,并不属人体器官,这在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二条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生活中,大部分市民并不知道这个情况”。
“目前,人工角膜并不成熟,所以角膜病致盲患者主要靠捐献,目前我国角膜捐献还很少,眼角膜缺口非常巨大。我觉得角膜捐献者也很伟大,同样应对他们进行缅怀和纪念。”陈刚说。
“眼角膜属于器官还是组织,你可以在学术上加以区分,但你不能拿一个学术上的概念将捐献者区别对待。事实上,器官捐献纪念碑已经存在,只需借鉴外地做法,将器官纪念碑改为器官、眼角膜捐献纪念碑,然后将角膜捐献者的名字也刻上去,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关键的问题是,有没有人真正去做这件事!当前,器官、组织捐献还在起步阶段,不要让冷冰冰的专业术语和死板的规定,伤害了捐赠者一颗颗热忱的心。”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一位专家表示。
在省红会的一份宣传材料上,媒体注意到这样一句话:“截至目前,我省已实现遗体捐献268例,器官捐献109例,共获得24对眼角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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