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立法保护个人信息 对泄漏行为要予以处罚

作者:王丹丹 分类:资讯 时间:2012-12-21 10:38
优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运营编辑部

   快递单被卖、房产信息被晒上网、骚扰信息满天飞……本属于隐私的个人信息,如今在市面上被肆无忌惮地任意贩卖,到底是谁让我们个人信息“裸奔”?广州“房婶”前段时间炒得沸沸扬扬,昨日广州市纪委明确表态,“房婶”被冤枉啦!她和子女共有房产16套,但资金来源都是合法收入,且她和家人都不是领导干部。“房婶”称事件严重侵犯她的个人权益,盼政府严查,“这个问题不处理好,以后还有人要吃亏!”


  昨日获悉,广州市法制办对近期频发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高度关注,已启动个人信息保护课题研究项目。项目组负责人、暨南大学法学院刘文静教授透露,研究内容包括我国公民信息保护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完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具体建议,并拟定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建议稿。
  
  泄露渠道无处不在防不胜防


  前段时间,广州发生的“房婶”事件在网络上热传,引起了人们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担忧。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面临“房婶”的遭遇。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通讯技术越来越发达,有调查显示,最易遭泄露的公众个人信息是“电话号码”、“姓名、性别、年龄等个人基本信息”和“家庭住址”,此外还有职业和单位信息、身份证号码、教育背景。


  那么,到底是谁动了我们的个人信息?我国个人信息泄露渠道无处不在防不胜防。网络调查显示,受访者认为最有可能泄露个人信息的机构是“电信部门”(49.5%),其次是“需要注册个人信息的网站”(45.2%)。其他还包括“银行”(39.8%)、保险公司(37.0%)、房屋中介(28.8%)、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政府部门(24.9%)、教育部门(24.3%)、市场调查公司(21.8%)、房地产公司(20.0%)等。


  今年初,公安部部署20个省市开展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行动,广东就抓获涉嫌违法犯罪嫌疑人312名,捣毁非法调查公司35个,其中九头鸟调查事务所因贩卖个人信息被查封。在信息时代,个人信息是值钱的,同时又具有可批量生产的特征,在商业利益驱动下,自然就有人会打个人信息的歪主意。而据了解,由于汇聚众多个人信息,能够帮助商家预测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向消费者推销商品,给商家带来直接经济收益。这也导致窃取个人信息事件频频发生。


  违法成本过低放纵泄露行为


  目前,我国法律也有对泄露个人信息行为的规定,甚至将泄露个人信息入罪,但该行为还是无法遏制,原因何在?“这是由于立法上还有缺口”,刘文静教授指出,虽然《刑法》有规定,《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也都有关于个人隐私保护的内容,但是很分散,这些法律对隐私的保护本身就不足,而个人信息要比隐私涵盖范围更广,保护的力度就更不足了。刘文静认为,从技术角度讲,个人信息不同于一般物质,具无形性、易传播、造成的影响难以消除等特点,且一旦被泄露,调查取证很困难,保护成本很高。而事实上,一般人是很难知道自己的信息是在何时何地、被谁泄露的,维权更无从谈起。


  有关专家还指出,当前法律实践中一般将泄露个人信息视为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侵犯个人隐私权应承担的责任多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而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难度非常大,即使赢了官司,也很难得到适当赔偿。“很少听说有受害者得到满意的赔偿”,刘文静说,这样低的违法成本,对泄露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难以起到惩戒作用。而有关调查也显示,73.0%的受访者在遇到个人信息遭泄露后,只能选择忍了;仅有15.6%的人会查询谁是泄露者,而选择举报的人也仅占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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