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今日起至28日在京举行。会议将继续审议多部法案议案。
根据此前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三次委员长会议建议的议程,本次常委会会议将继续审议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旅游法草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的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程还有: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关于修改农业法个别条款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商标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委员会人选的议案。
委员长会议还建议,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制度立法后评估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委员长会议建议的议程,本次常委会会议还将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分别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
旅游法草案此次会议上将进行第二次审议。旅游法是改革开放初期就启动的一个立法项目,曾列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计划。但直至2009年年底,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牵头下,《旅游法》起草组成立,这才重新启动了立法进程。
今年8月底,《旅游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共设十章98条,对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管、权利救济等内容作了规定。草案对于民众关心的旅游安全、零负团费、景区票价、强迫购物、导游执业许可、旅游者维权困难等,均有相应规范。
本次常委会会议将审议 “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评论认为,通过立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有利于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大范围普及和迅速发展,互联网领域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通过网络买卖个人信息、诈骗、侵犯隐私、散布谣言甚至人身攻击,不仅危害了国家信息安全,影响社会安定,也为公众带来巨大困扰。
不少专家表示支持加强网络立法,认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这一立法之举,对于网络信息保护和管理意义重大,是国家推动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的重大举措。
分析称,目前中国互联网发展正面临严峻的形势。一方面,虽然涉及互联网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很多,在金融、医疗等重要行业也有部分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但立法等级都不高,相关规定的条款过于分散交叉,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网络违法犯罪分子轻易地逍遥法外。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违法犯罪分子盯上了互联网。
评论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通过立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有利于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本次会议将进入三审阶段。据新华网日前报道,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日前透露,此次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修订并未将备受市场关注的PE/VC(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纳入监管范围。
据吴晓灵介绍,次基金法修订的本意有四个,第一,保护投资人的利益。第二,要给基金管理人,不管公募还是私募,有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第三,要给私募基金一个合法的地位。第四,基金是一个资金的集合,在这一个环节上,不应该征税,应该避免在基金环节上重复征税。
《证券基金投资法》简称基金法,2003年审议通过,2004年正式实施的。该法规总结了中国基金业发展的经验,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性质、地位、基金财产、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募集、申赎、信息披露等内容作了全面规定。此后半年内推出六个配套实施细则,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
2009年7月,《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法正式启动;今年6月,《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10月第二次提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