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低保标准将升至580元 农村调整为460元

作者:张雅萍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12-12-27 10:46

  2013年1月起北京市上调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20元调整为58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380元调整为46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维持不变。


  据悉,为切实保障困难市民的基本生活,北京市决定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20元调整为580元,上调60元,调整幅度为11.54%。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380元调整为460元,上调80元,调整幅度为21.05%,各区县政府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区县农村低保标准调整方案。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维持现行标准家庭月人均740元。这次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调整于2013年1月起正式实施。

  截至2012年10月底,北京市城乡低保对象共17.83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1.09万人,农村低保对象6.74万人。本次城乡低保标准调整后,预计全年增加低保金支出约1.45亿元,总计全年城乡低保金支出约10.66亿元。

  政策解读

  “低保”上调考虑了燃气涨价


  北京市民政局表示,本次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调整,主要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本市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进一步考虑了本市2012年年初以来,天然气等能源价格上涨等因素,并综合考虑了与其他社会保障相关标准的关系。

  城市低保上调幅度11.54%,基本与本次其他社会保障相关标准上调幅度持平,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上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上调幅度21.05%,主要是为了进一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2010年7月,北京市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家庭月人均210元,到本次低保标准调整,农村低保标准两年实现了翻番,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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