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的资金,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比如开发商为了继续建造所开发的项目,用该项目已经完成的部分连同土地一并抵押给金融机构获得再建资金来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完工。日前,记者从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召开拓展在建工程抵押等房产抵押登记业务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房产抵押登记业务将在原来10项的基础上再增加15项,共扩展至25项。今后房产抵押贷款的形式将更加灵活,在建工程、购销协议等都可以作房产抵押,以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解决资金难题。
太原市房管局局长王静恩介绍,房产抵押是房产交易的重要组成内容,个人通过房产抵押贷款,既是短期内经济实力不足的无房者圆住房梦的主要途径,也是有房者实现住房保值增值功能的重要渠道;而单位通过房产抵押贷款可以获得企业急需的经营、发展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