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谈钱色变的时代,房产价值的飙升也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特别是在家庭中,高离婚率的大环境下,很多家庭都担心因离婚引起财产损失,场景集中体现在——父母为子女买房!做父母的应该好好考虑考虑,房价越来越高,房产越来越值钱,普通家庭要是想在城市买套房也实在不容易,特别是父母给子女买婚房的,花掉大半辈子积蓄买房,就是为了子女的幸福。
大部分父母给子女买房后直接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这样的做法能省去很多麻烦,但是如果出于对父母权益的保护,建议将房子登记在父母和子女的名下。
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房产登记在父母与子女名下,父母作为房屋的共有人,如需对房产归属进行变更,都需要征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包括父母。
这样可以防止子女擅自进行加名登记,保护父母的财产权益。
特别是有的男女,翻脸比翻书还快!
离婚案件争议最大的就是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
子女抚养问题,我们在前面几篇文章里谈得已经够多的了,现在就谈一下什么是共同财产问题。
这里所说的共同财产,主要的是指夫妻双方结婚前、后取得的财产。其中房屋问题是现在的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争论、争议最大的一个问题,今天就先谈谈这个。
3、父母为双方购置房产出资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产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这一点与上一点就又不一样了,这是讲在结婚后买房,一方父母出资的,除非该父母有特别声明给他的子女一个人的以外,都应视为是给夫妻双方的,应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想分清房屋是婚前财产或者是婚后财产?是个人财产或者是共同财产,这都需要有大量的证据来证明。那么,要哪些证据呢?
1、对于第一种情况,婚前个人房屋问题。这都要举证出来建房时间或购房时间的有关证据来。比如建房合同,购房合同等等。
2、对于第二种情况,一方父母婚前为子女购买房屋问题。这就要举证出来婚前购买房屋的合同,以及父母婚前的出资证明。当事人一方主张为另一方父母是赠与两个人的,那就应当拿出来另一方父母出资时赠与俩人的书面证据来。否则,法院是不予认定的。
如果双方父母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划分。
这里要注意,即使是婚后,如果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应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而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