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琦薇娅一晚收入6到8亿!网红主播如何交税?

作者:石亚茹 分类:文化产业 时间:2020-10-27 11:02
开说 - 拍摄组

的双十一已经在10月21日开启预售,各大网红主播费尽心思,拉拢起一支“消费大军”,暗自比拼,预售额分分钟破亿,相关话题也不断冲上热搜。

10月21日是双十一活动的第一天。

为了准备双十一活动,李佳琦从10月20日晚上六点半一直直播到凌晨2点,全程高能,丝毫没有任何懈怠。

到零点时,为提醒网友抢货,李佳琦更是敲锣打鼓,让网友们振奋精神,别睡觉。

而薇娅则以开盲盒方式,联合老公为大家送福利。

有数据显示,在双十一开启预售的那个晚上,各自直播间积累观看人数分别为1.5亿和1.3亿,两人成交额分别是33亿和35亿。

据悉,网红主播收费一般按坑位费(即挂商品需要支付的坑位费)和佣金两部分构成,像李佳琦和薇娅这样的头部主播,坑位费一般要几十万起步,抽成基本在15%到20%左右,牌子越小拿的抽成越多,最多可达到40%。

也就是说,卖一件商品他们就能拿到近一半的价格提成,在食品方面,因利润有限,抽成可能会低一些。根据他们提成方案来算,李佳琦薇娅一晚或收入6到8亿元,这对于一个大公司来说都是巨额收入。

当然,这些收入也不全归他们个人,因为他们背后的团队和公司也是需要拿分成的。但这样的天文数字,足以看出直播带货的收入和魅力了!

谈到收入,就不得提到另一个敏感话题,那就是纳税。很多网友会比较好奇,这些主播们拿着这么高的收入,要怎么缴税呢?

1、税局明确!网红直播,微商缴税有参考了!

近日,厦门税务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的《新经济网络视听产业税务创新的提案》进行了回复,对网红直播、微商等的税收政策进行了梳理分析。

主要内容如下:

一、网络平台是否可以注册为个体工商户?

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可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

二、网络平台是否可以银行流水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平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是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不能仅以银行流水作为平台公司的税前扣除凭证。

三、网络平台是否可以按照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

目前一些直播平台和微商按照0.6%扣缴个税。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这一问题应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区别劳务报酬所得和经营所得,区别经营所得的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计算缴纳。

2、网红直播如何缴税?

网红直播主要有四种方式,方式不同,税款的缴纳也不同。

一、网红以独立身份工作,直播平台只是一个场所。

平台和网红之间不是雇佣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此时,平台应该按照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税,同时网红需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同时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

二、个人成立工作室通过平台直播,工作室与直播平台属于劳务关系。

工作室一般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取得收入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税负较低,同时工作室还需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

三、网红与经纪公司签约通过平台直播。

1、若签订劳动协议,经纪公司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2、签订劳务协议,则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税,同时网红还需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

四、网红与直播平台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平台的员工进行直播。

平台按照工资薪金预扣预缴个税,次年网红应自行汇算清缴。

3、李佳琦财务秘密曝光!高收入人群如何解决个税问题?

最近,就有涉税专业人士发现了李佳琦不为人知的财务秘密:通过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而不是有限公司,来承接业务,1年就合法节税上千万!

根据企查查的查询记录显示,李佳琦名下有100%控股的5家企业,而这5家企业,居然通通都是个人独资企业!

我们知道,企业经营主要涉及这4种税种: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根据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换言之,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嗖地一下就省了25%的企业所得税。

其次税务机关对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有两种:一是查账征收,二是核定征收,具体采用哪种方法由税务机关决定。而李佳琦将企业的注册地选在上海市崇明区,为了鼓励企业进驻崇明,个人独资企业享有核定征收的税收优惠,综合各项优惠政策下来,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综合税率更低。

这样看来,李佳琦简直就是税收筹划平平无奇小天才一枚。

依法纳税是我们的法定义务,虽然税收不可避免,但是我们可以在法律允许情况下,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减少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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