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红、股票基金、经营收入……哪些要个税汇算清缴?清楚了!

作者:宋永民 分类:财经金融 时间:2020-12-1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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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已经步入尾声,每一年年终时,也要对这一年的收入进行盘点,等到次年的3月-6月还要进行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不过在现在,很多人都属于多源收入群体,那么这些不同性质、不同来源的收入到底哪些需要缴纳个税,哪些需要汇算清缴呢?今天就为大家进行详细解读。

李甲在2020年拥有多项收入来源,在A公司任职期间获得了不菲的工资、年终奖和股息分红,同时在B平台作为技术顾问获得多笔劳务报酬,在C杂志投稿获得稿酬,此外他积极投资,在股票、基金等投资理财领域也有不小收获。

那么这些收入哪些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哪些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呢?

个人所得税范畴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在2020年,李甲获得的多源收入中,在A公司获得的工资和奖金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在B平台获得的兼职收入属于劳务报酬,在C杂志获得的收入属于稿酬所得,同时A公司的股息分红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因此这部分收入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投资理财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那么很多人也有疑问了,既然公司发的分红属于个税征税范畴,那么自己的储蓄、理财、投资等领域的收入是否也要缴纳个税呢?

按照《 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规定: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生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对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以像常见的储蓄、股票、基金、银行理财等方面获得的收入,是暂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哦。

哪些收入需要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的全程是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因此需要被纳入汇算范畴的收入类型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需要缴纳个税;二是属于个税综合所得范畴。

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指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因此李甲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和稿酬等收入需要合并作为综合所得,在2021年3月-6月进行汇算清缴。

而个人在公司获得的股息分红虽然也要缴纳个税,但是不在综合所得范畴之中,因此无需汇算清缴。

除此以外,个人获得的经营收入也不在汇算清缴的范畴之中。

受疫情影响,副业经济、微创业已经成为职场热词,对拥有多源收入的群体而言,只有了解自己的收入性质和个税知识, 才能够正确享受税务优惠政策,实现个人收入的统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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