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布《意见》:促进平台经济,支持集群注册!

作者:宋永民 分类:汽车行业 时间:2021-01-11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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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省正式宣布:支持探索“集群注册”改革啦!

继海南宣布支持互联网平台自然人集群注册个体工商户之后,江西省也发布了正式文件,明确提出要探索开展“集群注册”改革,这也为数字经济、新个体经济提供了更为充足的发展动力。

近期,江西发布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42号),对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指出了明确方向。

实施意见要求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提升平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度,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实施全程电子化、“一网通办”,进一步压缩平台企业开办时间,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

经营者通过电子商务类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使用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允许平台企业使用反映新业态特征的字词作为企业名称。

探索开展“一照多址”“集群注册”改革,提高平台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效率。

同时探索适应平台经济特点的监管模式。本着鼓励创新的原则,分领域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推进平台经济监管创新。

关乎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存在潜在风险、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平台经济新业态要严格监管;对非法经营、触及法律法规红线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平台经济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但是相比于传统企业的员工雇佣模式,平台上的自然人属于什么劳动关系,所获取的收入属于劳动报酬、工资薪酬还是经营所得,这些也没有一定的标准。

一些平台通过委托代征的模式来进行财税统筹策划,但是伴随着多个委托代征平台“暴雷”,不少省市加强了对委托代征的监管,甚至收回了不少委托代征的资质认证。

在此背景下,如何保障平台上自然人的财税合规呢?自2020年“新个体经济”被提出来以后,帮助平台自然人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成为这道难题的新解法。

海南、江西等省市目前已经发布了文件,明确支持平台自然人集群注册为个体经营者,未来,还可能会有更多的地区跟进。

不过也有人对这一模式提出疑问,很多自然人并不具有财税领域的专业知识,对企业的日常运营模式也较为陌生,如何保障这部分群体成为个体经营者后能够合规运营微企业呢?

个人经营微企业时,往往面临诸多运营难题,比如工商注册、税务申报、工商年检、项目管理……

而收稻的三大服务产品,可以帮助个体经营者解决难题,实现零成本、高效、便捷地经营微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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