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妈出手了,六类银行的存款业务有所改变,你的存款受影响吗?

作者:谢田 分类:财经金融 时间:2021-02-06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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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将钱存放在银行,一方面是为了寻求财富的增值、保值,更为重要的是,在大众认知中,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其他地方比银行更能为绝大多数人的资金提供更高等级的安全了。

不过,随着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发展,银行遭遇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信任危机,由于长期的“养尊处优”,银行部分工作人员并不能在负面发酵之前有效做好处理,银行负面消息四处传播。

央妈显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看着自己管辖下的各类银行为了短期利润,不按规则出牌,破坏银行业生态平衡,央妈也是痛下决心做出整改。比如前段时间非常有影响力的决定停止网络互联网存款业务。

互联网存款业务,原本是一些地方性小银行受到经营范围限制,借助第三方网络平台,拓宽自己的销售渠道,获得更大客户资源做出的“创新”之举,不得不承认,这类业务的开展,为这些银行争取到了更大业务,增强了竞争力。

央妈决定停止这些业务开展,其实也是权衡之后的结果。一方面,部分地方银行线下业务地域局限性过大,银行发展不起来,承担不了央妈对最初定位的要求,央妈比谁都着急,但另一方面,这些银行通过网络巨头向全国推广业务,确实违背了设立之初定下的规则,如果不管不顾,那就是对储户不负责任。

利弊权衡,两者取其轻。央妈不做则已,一做就非常彻底。这不才要求各大平台下线这些互联网存款产品之后,没给各大银行预留足够缓冲时间,更严厉的监管要求就来了。

据悉,在2月4日召央妈召开的电话会议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存款工作的管理,两个核心点为,第一,长期保留存款基准利率;第二,地方法人银行不得开办异地存款。

先来看第一点,长期保留存款基准利率。我们都知道,同一时期,不同银行的存款利率会有差异,这是因为他们拥有相对自由权利,能结合自家银行的需求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动。

基准存款利率是整个利率体系的“压舱石”,具体数据的确定是央妈结合当下市场表现确定的,而之前各家银行为了自身短期利益,利用自主定价权,定义出来的部分存款产品利率远远超过基准存款利率,这是有悖市场客观存在规律的,风险极大。

再来看第二点,地方银行不得开办异地存款。在我国,大大小小的银行有四千多家,设立之初,每家银行都有自己独有的定位存在,比如有的专注服务中小企业,有的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等等,这也从侧面说明,从一开始,部分银行业务其实不存在冲突。

但事实上,银行之间的竞争残酷远超我们的想象。最初设立及监管规定多数集中在相对完善的线下系统中,这几年,线上的发展速度非常快速,监管及一些法律法规相对落后,一些中小银行几次借助这一监管空白快速发展,参与全国客户的瓜分中来,几年下来,积累了不少问题。

到了这个阶段,好些隐藏在火爆之下的问题相继暴露出,2020年的包商银行破产就是其中之一。此时此刻,央妈出手,是非常及时且有必要的。如果央妈出手管理存款,将有六类银行受到影响。

这六类银行分别是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民营银行以及外资银行。在这六类银行中,农商行和村镇银行都有一千多家,城商行也有几百家,这些银行规模都较小,业务能力较差,对于网络依赖也大一大些,如果强制做出改变,其受到的影响程度必然也不小。

实际上,虽然都是银行,但这三类银行这些年道路走得并不顺畅。而为了改善银行经营状况,也主动“变革起来”。比如2020年12月底,一天之内,两家村镇银行(重庆万州滨江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宁海西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宣布解散。又比如在2021年1月,辽宁方面官宣12家农商银行合并成一家城商行。

央妈出手,各大银行如果还想继续在这个行业“混下去”,那必须按规则办事,这意味着六类银行,将来的存款业务再也不能无所顾忌的推广到全国去了,有人可能要问了,储户的存款会不会受到影响呢?

先来说答案。储户的存款可能不受影响,也有可能受影响。

先来看不受影响部分。这部分其实针对的是原有部分储户存款。如果储户的存款在“新规”作出变更之前就存在,那么按照《存款保险条例》规定,这部分存款按照原来方式处理,不会因为银行内部调整而作出变更。

再来看受影响部分。这部分主要是针对储户在按照“新规”之后的存款。不难猜测,由于失去了一些有利平台帮助,部分银行不得不将重心放在线下经营区域内,银行客户的减少,银行负担加重,绝大多数银行有可能会提升存款利率,届时如果存款,收益可能会增多。

不管怎样,央妈出手,是为了使整个银行业更加规范,而规范运作下的银行,各项风险系数控制都会有所改善。站在储户的立场看,银行风险控制力加强,就相当于给自己存款增加了一层保障,是一件好事,值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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