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山西省纪委监委3月22日消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裁刘安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西省临汾市监委监察调查。
刘安林出生于1963年,是一名具有30多年保险从业及管理经验的老将,在中国人寿集团资历颇深。
1990年,刘安林进入保险行业,曾担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后任中国人寿首席信息技术执行官兼北京研发中心总经理。
2009年11月至2013年,他先后任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总经理、北京市分公司总经理等。其间,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于2011年获得“25年,影响江苏人生活的25大功勋品牌”称号。
2013年后,刘安林升任中国人寿副总裁;2015年3月,他调任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专门负责中国人寿集团的海外业务。在他的掌舵下,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迅速扩张。2015年6月,中国人寿新加坡公司成立;2018年8月,中国人寿印度尼西亚公司开业,成为第一家进入印尼寿险市场的中国金融保险企业。
2019年1月,刘安林出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直到2022年8月离任。2023年3月20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刘安林卸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官察君注意到,今年1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肖星的“双开”通报。通报中提到,肖星弃守廉洁底线,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安排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践踏党纪国法,靠金融吃金融,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融资、业务合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分析人士指出,保险行业之所以贪腐受贿案高发,主要还是由于国内保险行业有很多机构客户,且过去发展过于简单、粗放导致的。高度同质化的市场竞争下,不同险企之间为争夺市场份额,比拼的不是专业能力,而是价格、费用,以“返佣”等方式“利诱”渠道、客户,并因此衍生出了各种套利、利益输送行为,以及财务数据造假等。这些无疑都是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