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买房却收钱不办事,采购好酒却迟迟不结算货款……男子王某自称某公司驻京办主任,以此身份便轻轻松松骗了5名受害人170余万元。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2万元。
王某原为一家公司驻北京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后来,公司因业务变动,取消了驻京办事处,但王某却以“驻京办主任”的身份自居,干起了诈骗敛财的勾当。
卢女士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王某,当听说卢女士想买房子后,王某便说自己家人正在卖一套合适的房子。出于对王某身份的信任,卢女士先给王某转账23万余元,委托他帮忙买房。可收钱后,王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仅没有按期给钥匙,还断了联系。
“我们办事处需要采购一批高档白酒应酬送礼,以后给你的业务还多着呢……”王某以驻京办主任的身份,从烟酒商薛先生处采购大量高档烟酒,并声称提货报销后由单位统一结算。考虑到这是个上百万元的大单,以及对方的身份,薛先生没有怀疑,积极备货。但王某提货后,却以单位还没报销等理由,一直拖着不结账。薛先生觉得上当受骗,向公安机关报案,这才让王某的种种诈骗行为浮出水面。
后经调查,王某冒充驻京办主任,借着“熟人办事”的幌子共诈骗5名受害人共计170余万元。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多人的钱款及财物,累计数额特别巨大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