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相较于一般企业的25%税率,税率降低了10个点,税额减少了4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延长亏损结转年限: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高新技术企业还可以享受直接奖励、融资贷款、资助基础、品牌提升、吸引人才、办公改善、政府采购和企业上市等其他优惠政策。
以上政策的具体适用条件和操作流程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前,详细了解当地政策和操作流程,确保合规享受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