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高速免费问题,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建议,在限定时间内(比如一个月或者一年)达到某个公里数之后开始按阶梯给予折扣优惠。
“每达到一个阶梯,增加更多优惠,最后固定在某个优惠程度上停止,直到限定时间到来,取消所有优惠并从头开始。”该网友认为,这样会在提高通行费收入的情况下减轻私家车的通行负担。
其还称,节假日可以给一个统一的折扣通行费,“不再免费从而减少节假日扎堆上路造成的拥堵问题。”
对此,5月1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回复:我国出台和实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的主要目的,是缓解重大节假日期间公路收费站拥堵,方便公众出行。之所以选定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重大节假日,主要是考虑到这四个节假日在公众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最为突出,公众出行需求、高速公路交通量增长和由此带来的收费站拥堵现象最为明显。
免费政策实施后,有效缓解了收费站拥堵问题,根据2023年四个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统计数据,重大节假日期间拥堵收费站数量较平日均值减少18%,提高了收费站通行效率。同时,也缓解了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运力紧张问题,带动了旅游、汽车租赁等服务业发展,获得了公众的广泛认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惠及全国2亿多小型客车用户,是一项重要的便民服务政策。
考虑到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已实施了10多年,并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效果,加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对其进行改革调整,需要深入研究论证,科学评估分析,并结合相关政策统筹考虑。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分析研究论证,结合相关法律修订,适时优化完善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进一步提高收费公路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