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奇案:福利院内老人打架后相继去世,谁担责?

作者:拓荒牛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24-06-24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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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止到2023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超2.96亿,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快,那么老有所养也成为了我们共同关注的话题。在北京市密云区某福利中心内,两位老人却发生了纠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2022年6月24日下午17时37分,北京市密云区某福利中心,监控画面中,一位小女孩大喊:有人打架。

监控画面显示,当天16时56分,身着红色上衣服的王先生,在福利中心楼道内遛弯,随后坐在楼道内椅子上休息,17时05分进入房间,但是这个房间并非他自己居住的房间。

崔女士说,王先生是她的爱人,已经70多岁了,患有多种疾病,智力残疾三级,认知能力不足,有的时候甚至分不清楚两个女儿的名字,属于半自理状态,经常走失。孩子们工作忙,崔女士的母亲也住在福利中心,经过再三考虑,2020年9月,崔女士将王老先生也送进了福利中心。

据了解,事发当天,王先生进入105房间后就躺在了床上休息,17时33分,随着一声叫喊,丁老先生走出了房门。

17时35分,丁老先生回到房间内,随后记录到大喊,“出去”,17时35分,一位工作人员出现在监控画面中,17时37分,一位小女孩经过丁老先生的门前,发现两位老人扭打在一起,并喊来工作人员。

福利中心的工作人员随即赶了过来,将两个人拉开。

17时44分,王先生被带出房间,工作人员查看了王先生的后脑勺后,由另一名工作人员带着王先生回到自己的107房间,换了身衣服,等待家属前来处理此事。

经北京市密云区医院诊断,王先生蛛网膜下腔出血、胸部损伤,建议转院治疗,王先生的家属连夜带着他赶往天坛医院进行治疗。

王先生住院治疗10多天后,不幸的事情还是发生了。王先生患有高血压、脑梗、冠心病等基础病,这次头部受到外力钝性外力作用,致蛛网膜下腔出血,左枕叶脑挫伤,最终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2022年的夏天格外炎热,就在警方就这起案件进行调查的过程中,丁老先生也因病去世了。

两位老人相继去世,刑事案件被搁置,但是,王先生家属诉福利中心的民事诉讼仍在审理中,争议焦点在于福利中心有没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

崔女士及家属要求福利中心赔偿王先生的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以及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和丧葬费,按照对方应承担补充责任30%计算,总计173266.65元。

福利中心认为,王先生在福利中心已经居住两年时间,期间经常发生走错房间的情况,而且调换过三四次房间,这次换房并不是第一次,但是与人发生冲突的情况,属于福利中心不能够预见情形,因此福利中心并无过错。

法庭上,对于王先生调换过几次房,双方争论不休。但双方均认可,最后这一次调换房间后仅4天时间,就发生了两位老人肢体冲突的事件。

崔女士及家属与福利中心签订养老机构服务合同时,曾经明确说明王先生认知能力不足,且发生过多次走失的情况,福利中心也在合同中标注了王先生患有阿尔茨海默症的情况。

在福利中心的房间内安装有呼叫工作人员的装置,但是福利中心并没有全方位巡查制度,只在开饭时要求老人们回到自己房间,等待用餐。

原告崔女士及家属认为,作为经营管理的一方,福利中心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此次事件中,王先生之所以会走错房间,是因为调换房间所引起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及时发现采取措施,是导致冲突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两位老人为什么产生纠纷?都说了什么,又为什么扭打在一起?通过监控无法查明,而且两位老人相继去世,现在也没有人能说清楚当时的具体情况。

经过多次开庭,法院认为,福利中心作为专门养老机构,鉴于老年人群体的特殊性,应该承担较一般群体标准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福利中心未充分考虑王老先生的现实情况,对可能引发的问题后果预判不足,法院酌定福利中心承担10%的补充赔偿责任。

2024年2月29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判决福利中心给付崔女士及家属,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57530.7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记者:陶雅健‍‍

来源: 法治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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