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9月26日消息,今日商务部发布《商务部关于就加拿大对华相关限制性措施进行反歧视调查的公告》。
商务部获得的初步证据和信息显示,加方相关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七条规定的“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情形。中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等法律规定,对加拿大采取的相关限制措施发起反歧视调查。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本次调查对象为加拿大将对自中国进口相关产品采取的加征关税等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自2024年10月1日起,对所有中国制造的电动车辆征收100%附加税。
(二)自2024年10月15日起,对自中国进口的钢铁和铝制品征收25%附加税。
(三)限制可享受加拿大清洁能源汽车补贴的国家范围。
此外,加拿大政府自9月10日起就自中国进口的电池和电池零部件、太阳能产品、半导体和关键矿产等征税启动为期30天的公众咨询,加拿大政府后续采取的相关措施也在本次调查范围内。本次调查自2024年9月26日开始,调查期限通常为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咏前表示,本次调查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提供公共评论等机会,欢迎包括中国国内产业、企业在内受加方措施影响的各相关利害关系方积极参与调查。中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捍卫中国企业的正当权益。
红星新闻记者 王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