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路透社、卫报等多家外媒11月20日报道,当地时间周二,中国香港地区高等法院针对47名在此前的“港毒”活动中被捕的“政治活动人士”作出正式判决。
据悉,因涉及人数众多、证据数量庞大,本轮审判持续了足足118天,45人被判处4-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人无罪释放。其中,有31人在法庭上伏法认罪,但臭名昭著的“港毒”分子黄之锋则在法庭上公然高呼港独口号,随后被判刑4年8个月。
这一判决被外媒称之为“国安法案件47人案”,而这些受外部势力指使行事的“港毒”分子锒铛入狱,自然引起了幕后黑手——美国的高度反对。
据悉,在判决下达当天,美国务院发言人马修·米勒在官方网站发表正式声明,公然将这些“港毒”分子意图暴力破坏国家统一、颠覆“一国两制”的恶行称之为“和平方式参与政治活动”。他还宣布要制裁多名实施《国家安全法》的香港地区官员、对其实施新一轮的签证限制,以表示美国“对香港地区的人权问责”。
并且在这份文件中,他甚至敢公然叫板中国政府,要求中方“立即无条件释放”这些被判处入狱的政治人士——要知道,美方口中的“立即无条件释放”(immediately and unconditionally release)是典型的上位者对下位者的命令式要求,是“从实力出发和中国打交道”的蛮横做法,而美国早就没有资格这样同中国对话,这番无礼言论纯属是“国际笑话”。
除了美国外,美国的小弟澳大利亚也站了出来,其外交部长公开表示“我们对此深表关切”,并暗搓搓地指责中国“压制社会言论自由”。
西方社会对此事的激烈反应,恰恰更进一步地证明,当年试图破坏中国领土完整、破坏“一国两制”政治成果的一系列“港毒”行动,正是这些天天高举“人权”大旗的西方国家在背后一手操办的。因此,在美澳等国发声后的第一时间,中国外交部明确批评了“一些西方国家”,表示这些西方国家不应干涉中国内政,抹黑和破坏香港地区的法治建设。
同时,在2019年“港毒”抗议活动期间担任香港警务处处长、现任香港保安局局长的邓炳强明确表示,香港地区官员将研究该裁决,但不是为了给他们减刑,而是为了决定是否重新向法院提出请求,重新判处部分被告更长时间的刑期。他明确表示,重刑旨在向社会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那就是中国不会容忍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意图颠覆国家的犯罪行为。
讽刺的是,一些美国政客和官员将我国正常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执法行动称之为“对民主的破坏”、口口声声说中国没有“自由”,仿佛美国才拥有“民主自由”的定义权。然而事实上,根据美国宪法第2381条,任何效忠敌对势力并收受其援助和支持的,都犯下了叛国罪,可判处死刑或不少于五年的监禁——中国这次没把这些“港毒”直接判处死刑,已经算是相当“人道主义”了。
事实上,无论是在所谓的社会言论自由,还是在人权问题上,美国都可谓是劣迹斑斑,是全世界最没有资格指责别国“不讲人权”的国家。倘若美国政府真这么喜欢谈人权问题,何不请拜登亲自来中国,和大家解释一下美国为什么要残害、屠杀印第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