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一残疾农民宰杀自养生猪分售,却遭重罚。此事一经曝光,引起了人们的讨论与深思。
农民养猪售肉,在过去的乡村是极为常见的事。如今却因法规限制,让这些底层民众动辄得咎。执法者固然需依法办事,但当面对残疾农民等弱势群体,是否应考虑更多人性化处理?法律的存在是为了保障社会秩序和人民安全,但绝不是为了成为压垮百姓的最后一根稻草。
口声声食品安全,却对现实中的食品安全视而不见。选择性执法,让人怀疑借食品安全为由断老百姓的生存之路!这如何使得?
五万罚款,对于一位残疾农民而言,无疑是天文数字。她曾经要求执法人员从宽处理,均被执法人员以国家政策为由拒绝,无奈的表示她就是坐牢,也罚不起五万块钱,这是何等的悲哀之言呢?即使后来在法律援助下改为五千,这依旧可能是她难以承受之重。当权部门在执行此类法规时,应充分考虑到民生的艰难。法律不应是冰冷的条款,而应是带有温度的保障。
国务院一再强调,行政机关不能随意罚款,更不能随意去额顶额罚款,更不能随意扩大违法行为范围。这些职权部门,为什么对此置若罔闻呢?小过重法是弱势群体尤其是底层百姓难以承受的生存之重!
在此,我们呼吁当权部门,在面对此类民生事件时,能够多一些温情与理解。执法的目的是引导与规范,而非一味的严惩。我真心希望每一个政策、每一次执法都能体现出对民生的关怀,真正做到执政为民,莫让百姓寒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