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人与承建商长期僵持不下

作者:拓荒牛 分类:默认分类 时间:2025-04-23 12:01
资质办理服务中心 - 服务中心

本文转自:安康日报

看紫阳法官如何耐心化解

建房人与承建商长期僵持不下

通讯员 张勇

四川李某与紫阳蒿坪的王某,签订了《房屋承包建筑合同》,约定王某将农村三层自建房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李某承建,每平方米1000元。王某预付20万元,房子主体盖好后,支付总工程款的80%,剩下的工程款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王某一次性支付。合同签订后,王某按照约定支付了20万元,随后李某开始施工,房屋主体修建好后,王某拒绝支付80%的工程款。无奈之下,李某将王某起诉至紫阳法院,要求支付工程款12万元。

拒付工程款是为何?

今年4月,紫阳法院蒿坪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唐燕第一时间联系王某。王某一提到李某,就暴跳如雷,咬牙切齿地表示:“房子给我修成那样,还想要钱,没门!”见王某情绪激动,唐燕耐心安抚其情绪。

王某表示,他们两口子都快60岁了,花费几十万修个房子不容易。本来修建这个房子是为了给儿子结婚用的,村上比他们后建的房子都修好了,可他们的还住不了,只能暂时住在搭的简易棚子里。一开始还是很信任李某,合同一签订就付了20万元,但是直到隔壁修房子挖地基时,才发现李某把地基建在软土上,房子修好了也不敢住。

李某说:“签合同时他自己认为土质较硬,无需打地基,所以在合同中约定的也是这样。房屋是框架结构,费用也比别人要便宜些。施工的时候,他们也一直在施工现场监督,所有的工程都是按照他的要求进行施工,没有建在软土上。如果不符合要求为什么一开始不提出来,现在修好之后又在这里扯这些,就是耍赖不想给钱。”

王某反驳道:“我只是在现场,又没有时刻盯着,也没有参与施工。而且,无论我是否在现场,承台基础也不应当建在软土上。房子现在还没有建好,楼顶就有裂缝了。按照合同,房子要挖了重建。”

加固费用究竟该谁出?

唐燕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便组织双方到现场进行查看。但是由于旁边的房子已经修好,无法对基础的修建情况进行查看。王某所说的裂缝涉及专业问题,亦无法认定是否系房屋基础质量问题造成,便询问是否要对房屋质量问题申请鉴定。

王某明确表示不申请鉴定,谁起诉的应该由谁申请。李某认为房屋质量没有问题,王某认为质量有问题应该由王某申请鉴定。如果鉴定结果认为房屋质量有问题,该承担的责任他会承担。本着处理事情的态度,他还可以出一个基础加固方案。

很快李某就把加固方案给做出来了,于是又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二次调解,但是双方因加固费用由谁承担再一次谈崩。

法官认为房屋质量问题涉及建筑领域专业知识均需鉴定,但诸如此类的鉴定,费用动辄好几万,当事人如果鉴定的话,不仅成本高,并且时间长,双方当事人也明确表示不申请鉴定。如果简单的一判了之,也不利于矛盾的化解,王某本身就是修房子给自己儿子结婚用,肯定希望早点住进去,李某也希望尽快拿到工程款,面对高昂的鉴定费,双方态度有所松缓。

法官破解僵局

唐燕见双方之间态度有所缓和,立马组织镇司法所及社区街道工作人员在社区开展第三次调解。但在调解现场,双方还是各执一词,分歧较大。经过长达6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基本上达成了共识:由李某对房屋基础进行加固,后按照合同继续修建王某房屋。另外,房顶修建雨棚工程也作价5万元承包给李某。

谈到付款方式时,双方再一次谈崩。王某认为之前就是把钱给李某,让李某先修,才把房子修成那样。这次在工程没有完工之前不给钱,施工完成后一次性付清。李某认为,应该做一部分给一部分钱,自己也不能垫付太多。双方再次不欢而散。

鉴于此,承办法官认为:双方已经没有信任基础了,再继续履行合同,也可能会有其他分歧。于是提议双方解除合同,对李某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款进行核算,再扣除王某加固需要的费用和已支付的20万元,根据计算结果确定是否需要向李某支付费用。

“法官,多亏你有耐心!”

经过唐燕多次做工作,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工程量按照70%认定,加固费用2万元。经过计量,王某还应向李某支付50800元工程款,双方约定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工程款,纠纷就此了结。

调解完成后,双方当事人都露出了笑容。

王某说:“我都做好了要打官司才能解决这个事的准备,没想到法官能在我们中间协调这么多次,最终调解了,帮我们省了多少事哦!我儿子也能按时在结婚时候住上新房。真的谢谢法官,多亏你耐心!”

当前用户暂时关闭评论 或尚未登录,请先 登录注册
暂无留言
拓荒牛推荐
版权所有:拓荒族 晋ICP备17002471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