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大赢网络有软件侵权行为 被罚款越115万元

作者:王泽 分类:科技-动态 时间:2012-08-13 16:22

    继7月份宣布向联想、惠普、戴尔和宏碁等品牌旗下9家授权经销商提起版权侵权诉讼后,8月7日,微软方面向信息时报记者透露,其近日对侵权盗版行为再出重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日前做出判决,责令国内金融信息服务商深圳大赢家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大赢家”)立即停止对微软公司Windows、Office、Server以及Visual Studio开发工具等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并赔偿微软公司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5万元。

    据微软方面称,早在去年12月,微软公司就深圳大赢家侵犯包括Windows系统软件、Office办公软件、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以及开发工具等在内的软件版权行为,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微软进行经济赔偿。

    经过为期八个月的法院审理,微软最终胜诉。微软大中华区首席法律顾问关挺立表示,“作为金融信息提供商,深圳大赢家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不仅侵犯了知识产权,同时使广大用户的个人资料和财务信息面临重大的安全风险。微软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国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希望通过教育引导、技术更新和协助执法战略向全球计算机和软件业提供合法、可信赖的软件。”

    中山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李颖怡副教授表示,“软件作为信息化的核心,对于提升企业竞争力,保护用户信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以创新和知识产权为立身之本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应该率先使用合法正版软件,否则自身将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同时还会给用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此前的7月10日,微软将矛头直指其紧密合作伙伴:向位于全国七大城市的包括惠普、联想在内的旗下九家涉嫌销售渠道预装盗版软件的电脑经销商提起侵权诉讼。微软的说辞是:有证据显示这九家经销商在其销售的品牌电脑中预装了盗版Windows系统软件。这些电脑品牌包括了国内外知名品牌。

    据了解,此次涉案的九家电脑经销商中,包括深圳市艾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鑫凌锐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鑫鹏程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盛盈达电子有限公司等珠三角的企业赫然在列。虽然微软方面坚称,是在改变微软在中国消费者中的形象,“微软来中国不只是为了反盗版和起诉别人”。但业界认为其频频挥动的“版权大棒”有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嫌。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通过微博表示:“深圳大赢家遭索赔仅是微软开展的大规模反盗版行动之一,还有很多知名企业被微软通过行政、司法手段反盗版。一旦被微软盯上,列入其反盗版‘黑名单’,在所有代理商处无法按照最低折扣采购正版软件,只能按照微软所定金额或者数量进行采购。这是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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